重慶市法院系統將把交通肇事後報警認定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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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院規定交通肇事後報警不能認定為自首引起社會熱議,昨日,記者從我市(重慶)法院系統獲悉,我市在司法實踐中,對這一行為認定為自首。
記者了解到,在我市司法實踐中,交通肇事後及時報警、維護現場、搶救傷員、如實供述罪行的都算自首。因為根據我國刑法和最高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是構成自首的兩個要件,因此在交通肇事後報案並在現場等候處理,或肇事後主動投案,並能如實供述自己肇事罪行的,均符合自首的兩個法定條件。
本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肖勇認為,交通肇事後及時報警然後為搶救傷員而離開現場,在途中或在醫院被公安機關捉獲的,或者是事後發展成刑事案件後被傳喚到公安機關,又能如實供述罪行的,都應算自首。
作者:莫雪慶 來源:重慶晚報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