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黑老大』定期召集手下馬仔開會,生意上遇到麻煩用刀棍擺平;一旦看上別人經營的企業生意好,便強迫別人退出市場。昨日記者從重慶市法院網獲悉,涪陵『黑老大』周小波在短短6年時間裡,通過多種違法行為,積累了數百萬元財產,近日涪陵區法院一審認定周小波構成領導黑社會組織罪,判刑20年。 涪陵區法院一審判決書長達93頁。法庭認為,周小波、侯順利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聶高進、陳亞軍、冉進、曹慶川的行為均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該組織長期在當地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造成了當地群眾安全感下降、社會正常生活受到影響。
到案發前,周小波擁有挖掘機、東風車、皇冠車、伊蘭特、五十鈴皮卡車,資產數百萬元,成為當地聞名的富翁。
今年8月21日,涪陵區人民法院一審分別判處周小波、侯順利有期徒刑20年、19年半。參與者冉進、陳亞軍、曹慶川、聶高進分別領刑9年半、8年半、7年半、6年。成員曾德軍因犯綁架罪、強奸罪,曾被南川區法院判刑13年,後發現他與侯順利等人參與故意傷害犯罪,法院對其數罪並罰,判刑17年。此外,法院對侯傑、李清松、周平、羅修龍,分別以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年半、1年。
組織成員集中食宿 老大不時召集開會2003年10月7日,周小波、侯順利相繼刑滿釋放。周小波貸款買貨車跑運輸,承包小工程。2005年6月,周小波吸收侯順利作為第一個組織成員。周交待,吸收侯順利到自己旗下是為了『處理其生產經營中以正當方式無法解決的事情』。
侯順利在周小波的授意下逐步發展了聶高進、侯傑、冉進、陳亞軍、陳濤、曹慶川等人。侯順利直接聽命於周小波,其他人人聽命於侯順利。成員們不定期在磚廠辦公室及飯館聚會,惹事後由周小波托人找關系把事情『擱平』。
在這個組織中,成員們稱周小波為『大哥』,稱侯順利為『哥』。周小波要求成員們被抓住後不能供出『大哥』的情況。對成員之間的矛盾,周小波、侯順利以組織者、領導者的身份予以調解。侯順利、聶高進、侯傑還在統一租下的房屋中食宿,房內存放有大量作案凶器,使成員們有事能迅速集中,有事互相幫忙。
惡行之1 壟斷市場 強買磚廠威脅同行2004年10月,陳某在白濤鎮開了一家磚廠,生意不錯。周小波帶信給陳某說:『把磚廠賣給我,否則要找你的麻煩!』陳某是外地人,怕周小波找麻煩,只好忍痛割愛。
2008年3月,李兵、李波(化名)租用了白濤鎮建峰大件碼頭,運送河沙到白濤鎮銷售。周小波為達到壟斷白濤鎮河沙供應的目的,指使侯順利、聶高進、曹慶川、冉進、侯傑等人強行鎖住建峰大件碼頭的鐵門。二李只好將鐵鎖砸壞以打開碼頭大門。
周小波得知後,帶著侯順利、曹慶川等人找李兵、李波『談判』,迫使李兵、李波同意將其河沙以低價賣給周的妻子小娟等人。李兵、李波經營二個月後虧損嚴重,被迫退出在白濤的河沙銷售。小娟等人壟斷了白濤的河沙經營,在2008年4—8月收益就達30餘萬元。
惡行之2 尋釁滋事 『我打的就是警察』2008年1月的一天晚上,周餘、王毅(化名)到涪陵城易家壩周某經營的『王子足浴』洗腳,王毅手被按傷。2008年3月1日18時,王毅、周餘到『王子足浴』索賠,而周某正在慶賀周小波生日。侯順利邀約了聶高進、侯傑、陳亞軍、曹慶川和陳濤伙同曾德軍、趙磊等人趕到『王子足浴』,與周餘、王毅發生爭執。王毅說:『我是警察,不要亂來!』曾德軍說:『我打的就是警察!』周餘、王毅全身多處被打傷和刀砍傷。
惡行之3 敲詐勒索自己買煙別人付錢周小波惡名越來越響,其手下的馬仔也愈加囂張。2007年4月,馬仔陳亞軍受盛力之邀,帶侯順利和陳紅、胡衝趕至白濤鎮某公司修理廠,以盛力的堂哥被林星(化名)砸傷為由,強行向林星索要現金3500元。2007年10月,陳亞軍、侯順利等人到白濤鎮麥子坪動力分廠附近的游戲機室內,以之前陳亞軍在此輸了錢為由,以砸壞游戲機相威脅,強行索取了周平、徐進(化名)人民幣1200元。
2008年4月15日,市民林昆到某歌廳去唱歌,後來碰到聶高進、曹慶川。聶、曹在歌廳拿了兩包玉溪煙硬要叫林昆結賬,林昆不同意,遭到二人毆打,後林昆還不得不賠他們1200元。
惡行之4 非法拘禁 欠債人被毆打數小時2007年12月的一天中午,周小波邀約侯順利和杜江找到鄭小軍(化名),收取借款1萬元。鄭小軍打電話向多人借錢未借到,周小波、侯順利將鄭小軍押上車帶至武隆縣鴨大路口附近的一山坡處,用樹枝毆打鄭小軍數小時,由第三人何平打電話為鄭小軍的債務擔保後,鄭小軍纔得以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