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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男子25刀砍死無辜村民後發現認錯人
2009年09月04日 08:18:21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治安員辭工5日後砍死無辜村民,一審判死刑,目前進入二審程序

  厚街鎮橋頭村上千村民發出《請願書》,希望能嚴懲凶手

  『周鵬偉一審被判處死刑啦!』連日來,這一消息在厚街鎮橋頭村的8000多名村民中不脛而走。『法院的一審判決,總算讓丈夫瞑目了。』陳漢佳表示,這樣的結果,也在村民意料之中,因為『影響實在是太惡劣了』……

  兩年前,陳漢佳的丈夫陳瑞其在厚街鎮橋頭祠邊的一家夜宵店和朋友吃夜宵時,被周鵬偉糾結7人亂刀砍死。事後經公安部門認定,陳瑞其被砍了25刀。

  亂刀下,41歲的陳瑞其『撇下』了妻子和一對不足13歲的兒女,匆匆離去。周鵬偉這個曾在東莞當過10年治安員的主犯,這時纔發現砍錯了人。

  周鵬偉的行為,激起村民的強烈不滿,上千村民自發簽名、摁手印請願,要求相關部門嚴懲凶手。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處周鵬偉死刑,其他凶手也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至死緩不等。

  一審判決後,6名被告人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凶手其人

  35歲的周鵬偉,來自河南省周口市鹿邑縣趙村鄉前張莊村。據悉,周鵬偉早在1994年就來到東莞厚街寮廈打工;1997年3月進入厚街公安分局巡警隊做隊員;2000年到厚街公安分局仙橋派出所做治安隊員;2004年到虎門公安分局龍眼派出所做治安隊員,直至事發前5天(即2007年9月25日)纔辭工。據了解,在周鵬偉糾結作案的老鄉中,有來自沐足城的保安隊長和保安。

  事件回放8凶漢25刀砍死一無辜村民

  今年9月2日,是農歷七月十四,這是傳統的『鬼節』。這天,41歲的陳漢佳帶著兩個尚不滿16周歲的兒女,來到了厚街鎮橋頭村的一處大山下,燃燒著法院一審判決的復印件,默默地給死去已近兩年的丈夫上墳。

  『阿其,一審判決已經判決周鵬偉死刑了,其他人也得到應有的懲罰,你就安息吧。』陳漢佳沒有多話,帶著孩子向陳瑞其的墳頭默默磕頭後,就離去了。

  昨天,拿著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陳漢佳向記者描述那撕心裂肺、而又久久無法揮去的『刀割時刻』——

  2007年10月1日零時許,家住厚街鎮橋頭祠邊新村的陳瑞其,在本村口S256省道旁的橋頭煲仔粥夜宵店附近和親戚朋友吃夜宵。

  此時,周鵬偉糾集7個河南老鄉,趕到了這裡,手持長約50厘米的砍刀,還有鋼管等,揮刀亂棒就是一陣猛砍、怒砸。

  據法院采納的證人透露,當時,從車上下來的幾個人,刀刀直逼陳瑞其。准備離去時,有個人說了聲『砍死他!』這時,准備上車離去的人,又轉身給陳瑞其補上幾刀。

  亂刀下的陳瑞其,由於全身多處刀傷致肝髒破裂、肺髒破裂,引起了失血性休克死亡。事後經公安部門認定,陳瑞其被砍了25刀,他的肝髒、直腸外露。此外,還有一片肺葉被砍後,散落在現場。

  事後,公安部門迅速破案,主犯周鵬偉等被捉拿歸案。『砍錯人了。』歸案後,周鵬偉的回答讓家屬吃驚,也讓很多村民憤怒:一家之主,就這樣被歹徒亂刀砍沒了?

  事故原因爭上電梯被人毆打欲借酒教訓仇人

  事發半個月後,周鵬偉向公安部門說出了『搞定』陳瑞其的原因:事發前7個月(即2007年3月)的一天,在一家酒店裡,因和一男子爭上電梯,周鵬偉出手打了對方,結果在一樓大堂,自己又被對方的4名男子毆打。

  事後,一心想報復的周鵬偉,打聽到那天打他的人是揭陽人。後來,對方拿了3萬元的醫療費給周鵬偉,表示主動和解。

  但周鵬偉並不甘心,一心想報復。案發當晚,周鵬偉稱自己喝了不少酒,想借酒鬧事,找欺負自己的人報仇『教訓』一下。

  2007年10月1日零時許,在厚街鎮橋頭祠邊新村S256省道旁的橋頭煲仔粥夜宵店附近,周鵬偉看到了陳瑞其他們在吃夜宵。

  『那幾個人就是之前在酒店打我的人!給我搞定!』周鵬偉叫來幾個河南老鄉後,對他們叫道。

  身中25刀後,無辜的陳瑞其不治身亡。亂刀下,和陳瑞其吃夜宵的橋頭村民中,還有陳惠民、陳耀棠因此受傷。

  陳瑞其,這個頭有點禿、常被村民親昵為『光頭其』的中年男子,在橋頭村一帶的人緣都比較好。他的無辜死亡,讓不少村民感到氣憤和難以接受。

  橋頭村下屬的7個村民小組共有8000多人,其中就有1000多名的村民,自發簽名、摁手印向公檢法部門發出《請願書》,希望能嚴懲凶手。

  判決主犯一審判死刑

  昨天,記者從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上看到,法院認為,『周鵬偉在作案中提起犯意並指使他人對無辜的被害者,實施亂刀砍斬等極其殘暴的加害行為,完全反映出周鵬偉罔顧法紀,漠視生命,為人霸道、凶殘的本性;犯罪的主觀惡性極大,在案中起到策劃組織和教唆作用……』

  綜上,中院一審作出了判決,判周鵬偉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兩被告周維、殷亞方都因犯故意殺人罪而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外三被告楊海金、劉博銳、陳小輝分別被處有期徒刑6年、10年、13年。

  法院一審還判處上述6名被告,共支付家屬15萬多元人民幣。另悉,另兩凶手劉喻和於大勇目前在逃。

  一審判決後,6名被告人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上月20日,本案在東莞市第二看守所審判庭開庭審理,目前此案還在二審審理中。

作者:韋星 石忠情    來源:中新網—廣州日報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