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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15歲的少女倩倩(化名),只因懷疑同學在和自己一起唱歌的時候偷了自己朋友的手機,感覺丟了面子,竟然帶領其他4個未成年少女,在一家賓館房間內設起了『公堂』,采用言語威脅、甩耳光、手機拍裸照等強迫手段進行強行逼供,在沒有得到她想要的結果之後,又向其索要600元錢財,並強行搶走同學手機。
日前,浙江省餘姚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倩倩等5名未成年少女人分別以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不等,並處相應罰金。
朋友的手機不見了
倩倩系餘姚本地人,家境尚可,由於父母都忙於生意,便逐漸地放松了對她的管教。初中畢業之後,倩倩就待業在家,整天無所事事,經常有社會中的朋友找她去唱歌逛街。
2008年8月7日晚上,倩倩正在和同學小惠以及其他幾個朋友在一家賓館大堂聊天,正無聊的時候,倩倩有一個叫小胖的朋友邀請她去唱卡拉ok,倩倩一聽便答應了,還拉上了同學小惠以及其他幾個朋友。
唱歌到晚上11點,倩倩和小惠等人就先行離開了,就在大家分手之後,倩倩的朋友小胖突然打電話過來,表示其中一個朋友手機在唱歌的時候不見了,讓倩倩調查一下,是否是她帶去的幾個朋友拿了手機。
倩倩趕緊問了身邊的幾個朋友,一圈問下來之後,大家都說沒拿,倩倩於是就懷疑自己的同學小惠拿了手機,因為當時小惠就坐在小胖放手機的茶幾旁邊,而且平時和小惠接觸也最少,感覺小惠回答時吞吞吐吐,說不清楚。
15歲少女率人設公堂
自己帶去的同學竟然在唱歌時偷朋友的手機,這讓倩倩倍感沒有面子。由於當天小惠已經和倩倩分手了,倩倩打算明天問個明白,給朋友一個交代。
第二天下午2點鍾,倩倩把小惠叫了出來,要求她把昨天晚上拿手機的事情交代清楚,但是小惠一口否認自己拿了別人的手機。
看到小惠不承認,倩倩決定給她一個教訓,她打電話叫來了其他4個朋友,帶著小惠來到了一家賓館,一進入房間,5個人開始打小惠的耳光,要其承認自己偷了手機,在沒有得到答案之後,倩倩的另一個朋友提出,如果還不承認,就脫衣服拍照,強迫其承認偷了手機,小惠還是說沒拿。
此時,5個人脫了小惠的衣服拍裸照,結果小惠還是不肯承認,倩倩等人又決定要點零花錢,於是向小惠提出拿600元錢來解決此事,還說是5個人每人100元,還剩下100元剛好付房費,並強迫小惠打電話借錢。在小惠借錢無果的情況下,倩倩的另一個朋友又搶走了小惠的長虹手機。直到想盡了辦法都沒法讓小惠承認偷手機,倩倩等人纔讓小惠離開。
案發後落入法網後悔不已
小惠從賓館出來之後,就回家向父母哭訴了發生的一切,小惠的父母一聽問題的嚴重性,立刻帶著小惠來到了派出所報案,經鑒定,小惠因耳膜受傷而構成輕傷。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在一個月之後,相繼將倩倩以及其他4個同伙分別抓獲。
直到警察向其宣布逮捕的時候,倩倩這纔感覺到事情的嚴重性:自己有可能要坐牢。在看守所的日子裡,倩倩仔細反思了自己的過錯,並寫下長長的悔過書,請求司法機關能給她一個自新的機會。
『當初只是想給她一個教訓,我也只是打了她幾下,後來拍裸照、要錢和拿手機都是別人提出來的,我也只是想給朋友一個交代。』在法庭上,她對司法機關的起訴無任何異議,並承認自己有罪,聽到自己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元,她淚如雨下,為自己的青春無知而後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