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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館使用假劣藥將被吊銷執照 給患者造成傷害依法賠償
2009年09月08日 10:10:16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東北網9月8日訊 從10月1日起,黑龍江省將允許開辦中醫館並開始陸續對申辦的中醫館進行審核批准。記者7日獲悉,《黑龍江省中醫館管理辦法(試行)》日前正式出臺,並將於下月正式施行,其中對中醫館相關事項做出詳細規定。

  據省中醫管理局有關人士介紹,中醫館即是依據相關規定,經批准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中醫醫療機構,其中要設置五個以上中醫一級臨床科(室)並應當有中醫內科、婦科、兒科、針灸科和推拿科等,並設有獨立的診室、候診室和煎藥室。按照要求,中醫館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並經執業注冊,取得主治醫師以上技術職稱,中醫藥人員佔衛生技術人員總數比例不低於75%。管理部門要求,中醫館應當按照核准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不得隨意改變或擴大執業范圍;中醫藥治療(使用)率應當達到90%以上。

  為加強規范管理,《辦法(試行)》還明確提出,中醫館如有使用假藥、劣藥,以行醫名義騙取患者錢物,轉讓、出借、出賣執業許可的,將被責令停業整改,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相應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執業許可。如未取得相關許可而擅自開辦中醫館的,有關部門將責令其停業,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與器械並處以相應罰款;給患者造成傷害的,依法給予賠償。

作者:龔南紅 楊曉寧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編輯:呂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