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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9月9日訊 公交車是城市交通的重要工具,它安全、便捷,成為人們出行的首選。但是今年8月9日,伊春市烏馬河區居民李忠鳳在乘坐公交車時,卻發生了意外,並因此丟了性命。
突傳噩耗: 妻子乘公交車被摔死
邢桂需居住在伊春市烏馬河區。8月9日下午3點,他突然接到了一個電話,『一個警察同志告訴我,說我家裡出事了,我夫人在中心醫院重癥監護室裡呢。』
邢桂需的愛人叫李忠鳳,今年52歲,身體一直挺硬朗。得知妻子出事後,邢桂需和家人馬上趕到了伊春市林業中心醫院,在重癥監護室裡見到了妻子。
『不能說話,昏迷不醒,我說什麼她都不知道。』邢桂需的弟弟邢桂林告訴記者,『她就是嘔吐,正在急救。』經過伊春林業中心醫院一天的搶救,李忠鳳仍然沒有蘇醒。8月10日,李忠鳳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在醫院的診斷及屍檢報告中,『腦挫裂傷、盧底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這幾個詞多次出現,而這些癥狀都是因為頭部外傷引起的。
那麼,李忠鳳的外傷是從何而來呢?
邢桂需說,妻子李忠鳳8月9日早上去上班的時候好好的,中午還參加了一場宴會。飯後,李忠鳳乘坐1路公交車去醫院檢查身體。而就在這時,悲劇發生了。『在1路公交上,被甩下來了。』邢桂林說,李忠鳳坐到郵電大廈、伊春市醫院附近的路口時,由於公交車的車門沒關,她被甩出來了車廂。
采訪中,邢桂需的語言表達能力不是很強,因為幾個月前他因腦梗住進了醫院。可沒想到的是,他剛剛出院,身體比他好的妻子卻先走了。事情發生後,他在北京打工的兒子也辭掉了工作,趕回來照顧父親,李忠鳳生前的照片則成為爺倆思念親人的唯一寄托。『我在思想上、行動上都麻木了。』邢桂需說。
乘客證實: 公交車一直敞門行駛
8月9日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記者找到了當天事發時也在車上目擊者。據目擊者劉偉講,『這個女同志(李忠鳳)要下車。她按了一下車鈴之後,突然就沒了,好像是下去了。『劉偉說,他當時以為,李忠鳳按了車鈴後,司機會給停車,沒成想車還沒停,李忠鳳就下去了,至於咋下去的他沒看清。另一位目擊者郭春潔告訴記者,她是眼看著李忠鳳從車上下去的,『我無意中看見車門開著,但沒人吱聲。後來,過來一個女同志(李忠鳳),她按了一下車鈴,接著人就下去了。』
從兩位目擊者的描述中,無法判斷李忠鳳當時到底是如何從車上下去的。但是,死者家屬和乘客都一致說,當時公交車車門是開著的。伊春市汽車公司生產副經理李盈波表示,他問過公交車司機,車門確實開著。當時,有個乘客要在報社下車,司機停車後打開車門,讓那個乘客下車。之後,他就忘記了關車門,一直正常行駛。
當天,1路公交車內的攝像頭錄下了部分片段。8月9日13時左右,李忠鳳登上了1路公交車。交完錢後,她就到車後坐下,隨後車輛繼續前行。途中,有人下車,司機將車門打開。之後,這輛公交車就一直開著車門行駛,直到事故發生。監控錄像顯示,這輛公交車在事發前一直行駛在快車道上,當它超越了行駛在慢車道上的一輛2路公交車後,又繼續行駛了一段,隨後司機將車停在了路邊。而此時,李忠鳳已離開了車體,摔在了路面上。車停下後,司機起身下車查看。
『當時,有人喊說「有個人掉下去了」,車上乘客都往車門看,司機就把車停下來了。』目擊者郭春潔告訴記者,司機下車後,趕緊把李忠鳳送往醫院。
被1路公交車超過的那輛2路公交車裡,車載攝像頭也記錄下了2路車裡的情景。當時,2路車司機看見李忠鳳從1路車內摔到路面上,趕緊急剎車,造成車體強烈震蕩,乘客紛紛斥責司機:『你是怎麼開車的!』這時,有目睹經過的乘客大聲說:『那輛車上有個女的掉下來了!』『好像是跳下來的!』『對,那個1線車上,是跳下來的!』2路車再次啟動,透過前門玻璃,錄像畫面上顯示出倒在地上的李忠鳳,時間是8月9日13時14分。
司乘糾紛: 公交不執行警方認定
事故發生後,伊春市交警部門立即對事故進行調查,並在8月23日做出了責任認定:『當事人何全德駕駛機動車未關車門,發生事故後未及時報案、未保護現場,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二款「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之規定,承擔本起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李忠鳳無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過錯,不承擔本起事故責任。』伊春市伊春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長楊樹坤表示,事故是在13時多發生的,但是他們接到報警的時候已經是15時整。等交警趕到時,已經沒有現場了。因此,根據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做出了這個認定。
不過,公交公司並不認可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李盈波表示,事故發生後,駕駛員何全德立即打車將李忠鳳送往醫院,而將自己的手機落在了公交車裡,所以沒能第一時間報警以及保護現場。
『公交車門沒關』是公認的事實,但『車門沒關』是否直接導致了李忠鳳的死亡?由於1路公交車內的攝像頭只能拍攝到車的前部,因此沒有直接證據和證人,能說明李忠鳳是如何從車上掉下去的。同時,公交公司認為,根據監控錄相的顯示,事發時公交車是正常勻速行駛,並沒有緊急轉彎或者突發行為,因此死者並不是被公交車甩出去的,他們也不應該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車門是開著,但車裡並不擠,乘客如果站得離車門遠點,根本甩不出去,為啥非要站在門口呢?』伊春市汽車公司一位姓呂的經理表示。
對於公交公司負責人的說法,死者家屬表示出強烈不滿:『就是想讓我們和公交公司各承擔一半責任——我認為這不妥。如果車不開著門行駛,人能從車上甩出去嗎?』
如今,交警部門下達認定書已經15天了,但公交公司並沒有執行,而是提出了復議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