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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機接受非現場處罰須持本人駕照
2009年09月15日 14:23:03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借用他人駕照和牡丹交通卡處理非現場違法記錄的辦法『終結』了。昨天(14日),記者從市交管局了解到,司機處理車輛非現場交通違法時,必須出示本人的駕照和牡丹交通卡,以『實名』制處理。目前,全市各交通執法站已啟用最嚴格的標准執行此規定,避免個別司機用他人駕照處理違法,逃避『滿12分需重學交規』的處罰。

  昨天,記者在東城交通支隊執法站等各執法站看到,『司機必須用本人駕照處理違法』的通知已貼在了顯眼位置。據市交管局法制處介紹,此規定早已開始實施,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部分司機鑽『空子』得以蒙混過關。有些司機趁執法站非常繁忙、許多人排隊等候的時機前來處理,這樣執法站民警有時會網開一面,使其得逞。正是有了這些『空子』可鑽,一些人甚至專門做起『代辦交通違法處理』的生意,使用許多平時不開車的『口袋』司機的駕照,將違法司機本來已滿12分的積分分散到多個駕照中,使本應需要重新學習的司機逃避掉處理。

  隨著『用本人駕照處理違法』的規定嚴格執行,今後,執法站民警在處理違法前會仔細核對駕照與處理人的信息,一旦發現不符,將直接拒絕辦理。執法站民警表示,以往確有一些司機借用他人駕照接受處罰,但並不是為了逃避處罰,而是因為他們自己的牡丹交通卡丟失,或者出現『消磁』等情況,可眼看著車輛該驗車了,不驗的話還要被電子眼拍下,因此只好動用他人駕照接受處罰。以後,即使是這種情況,民警也將拒絕辦理。因此,交管部門提醒司機提前做好驗車准備,給自己留出富餘時間。

  據悉,按最新規定,驗車時間可在規定時間之前3個月開始,而補辦牡丹交通卡最長需要一個月,因此司機最好不要等到驗車時限的最後一刻再去處理違法,否則一旦出現什麼問題,有可能因耽誤驗車再受到處罰。(京華時報記者錢衛華)

 

作者:    來源:新華網  編輯:呂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