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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沈陽保安打死業主案主犯被判無期徒刑
2009年09月16日 10:04:45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遼寧省沈陽市鯤鵬小區保安打死業主案14日一審宣判。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因存車費爭端而對一名業主毆打致死的3名被告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主犯李鐵被判處無期徒刑,另2名參與行凶的被告人王迪和楊程偉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此案的3名被告人中李鐵和王迪是沈陽市皇姑區鯤鵬小區的保安,楊程偉則是該小區物業人員的家屬。去年4月16日17時許,小區業主唐某來到小區保安室准備交轎車的存車費。按照物業規定需要一次性繳納3個月的車費,但唐某稱自己已經很久不開車,只能交1個月的。李鐵不同意,雙方發生口角,繼而撕扯起來。

  在被人拉開之後,自覺吃虧的李鐵找來王迪和楊程偉幫忙。很快,在小區的變電站附近,再次遇見唐某,隨後4人便扭打在一起。在唐某被打倒在地後,李鐵等3人繼續毆打。唐某因頭部多次受到鈍器重擊,導致腦功能障礙而死亡。

  去年11月和今年6月,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兩次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被告人李鐵、王迪雖然在案發後能夠主動投案,但是在交代同案犯的犯罪事實和自己的罪行上有所隱瞞,甚至偽造案件經過。故對於李鐵和王迪不予認定為自首,只能算作主動投案處理。此外,物業公司管理不善,應承擔20%的責任。

  法院在對3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決的同時,還刑事附帶民事判定3名被告人賠償被害人家屬人民幣共計25萬餘元,物業公司則需賠償6萬餘元。

作者:范春生    來源:中新網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