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資助逃犯5塊錢被判窩藏罪獲刑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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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警方正在抓捕的人,還借5塊錢資助逃跑,鄭州鞏義婦女為自己的無知付出了代價,昨日,因犯窩藏罪,被鞏義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
去年11月4日,20歲的胡鑫(化名)出獄後,替朋友范某出氣。范某當即拿出200元『辛苦費』,並許諾事成後幫助胡鑫找工作。當天下午4時許,范某買來鐵錘、斧子等,胡鑫找來兩個小兄弟,一起來到鞏義市芝田鎮張某的店內,將屋內砸了個稀巴爛。後經鑒定,被損壞物品價值7366元。張某妻子當天報了警。
去年12月16日晚上,警方在芝田鎮某鋼廠值班室布控,對胡鑫等三人實施抓捕。得知情況的范某母親李某為不讓其被抓而牽連兒子,冒險前往該鋼廠為胡鑫通風報信,並把身上僅帶的5元錢給了胡鑫,幫助其成功逃脫警方抓捕。
直到今年6月3日,公安機關纔在胡鑫家將回家要錢的胡鑫抓獲。
鞏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鑫結伙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告人李某明知胡鑫是犯罪的人,仍幫助其逃匿,其行為已構成窩藏罪。
作者:王紅偉 梁淘淘 來源:中新網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