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編造傳單誣陷前夫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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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圈沒送成功登公告『埋汰』人
可黃燕的心頭之恨還未退去,她逛街時,看到街頭有人發廣告傳單,就找到廣告傳單公司,以鮑順的名義登了一則『公告』:一、我現在離婚另娶;二、我決定與親生女兒一刀兩斷;三、我過去沒付撫養費,以後也分文不給。落款是『鮑順』。
巧的是,打這期『公告』時,鮑順的一個老同學看到了,就去問鮑順是怎麼回事。鮑順聽說後氣得直哆嗦,便將黃燕和印傳單的公司一並告上法庭。
法庭審理後認為,黃燕冒名登廣告,侵犯鮑順的姓名權,又以刊登的內容指責原告不付女兒的撫養費,更是違背最初二人自願簽訂的離婚協議。在看到原告再婚後,以此種方法丑化原告的人格和聲譽,構成侵犯名譽權。街頭廣告傳單本就非法,未經審查隨便登載,也構成侵權。判令黃燕和發放傳單的公司向鮑順公開賠禮道歉,並各賠償2000元。
對此,遼寧翟鐵羽律師事務所主任翟鐵羽律師指出,如果黃燕後悔當初沒要撫養費,可以另行起訴,法院一定能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但是她卻做出冒名登廣告的舉動,這是違法行為。另外,她買花圈一事,如果工人當時真的把花圈送到鮑順的婚禮上,黃燕還構成侮辱犯罪,屬於情節惡劣,要坐牢的。
作者: 來源:新華網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