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實施保險產品醞釀昇級 保監部門:不得抬高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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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10月12日訊10月1日起,新的《保險法》正式實施,記者對哈爾濱市保險市場調查發現,保險公司正大力調整、昇級產品,使產品符合新法要求。同時,有不少保險業務人員暗示消費者,一些重大及疾病等保險產品會因此大幅漲價。保險監督部門人士表示:新法規不應成為產品漲價的理由,提高價格要經過保險監管部門審批。
『十一』期間,市民曾女士頻繁接到保險公司業務人員電話,業務人員暗示她,壽險產品因新保險法實施將集體漲價,提醒她在漲價前立刻續保,『不要錯過機會』。另外,還有一些業務員稱,一些過去的保險產品將下線,購買將退市的產品最合適。
為此,記者詢問多家保險公司發現,哈爾濱市約有數十個產品被列入昇級調整范圍,保險公司對不同時期開發的保險產品進行了全面梳理。部分新上市的產品價格略有上調。如某保險公司的終身重疾險,過去購買20萬元保額,分30年繳費,每年繳納保費4500元左右;而新推出的產品,年繳保費高了約300元。
對此,一位保險公司人士解釋,新《保險法》對保險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各公司配合新法從各方面綜合調整,促使產品昇級換代、擴大保障范圍,價格可能略有提高。但也有一些產品調整後更注重基礎保障,降低了價格。該業內人士強調,目前保險市場不會集體漲價,『這是業務員為了銷售產品在誤導消費者。』
保險監督部門表示,新《保險法》的實施與保險產品漲價無直接關系。新《保險法》實施後保險公司的賠付率可能會有所上昇,但這並不能成為保險公司漲價的理由。保監會禁止保險公司以新法實施的名義對產品進行提價。保險公司提高保險產品的價格,要經過保險監管部門的審批。
作者: 胡玥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