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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6月底,交通法庭共立案930件,全部結案,其中調解結案912件,調解率達98%,這裡面有895件是當天立案當天調解結案的,達立案數的96%。』年過半百的涂勁蛟留著個方方正正的小平頭,衣著朴素,言語溫和。
這個原本在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人民法院以處理民商事案件見長的法官,現在常駐在大田縣交警大隊。他提起同事們對他的調侃時,總是面露尷尬:『法院的同事說,我是交警的;交警的朋友說,我是法院的。』
2007年4月5日,大田縣人民法院正式在縣交警大隊掛牌成立了『交通審判巡回法庭』,專門處理交通事故案件。涂勁蛟是開『庭』元老,從那以後,他的名字簽在了大田縣幾乎所有交通事故民事調解書上。
大田縣年均發生1200餘起交通事故,處理事故民事賠償糾紛成了交管民警和法院最頭疼的事情。當地法院和交警經過調研,摸索出了一個解決糾紛的新模式———把交通事故審判法庭搬進交警大隊。
大田縣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鄭際楷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後,交警主動召集雙方當事人,征詢雙方當事人是否同意調解,若雙方同意調解並達成一致,就引導雙方當事人到交通法庭形成民事調解書,使調解得到司法強制力的保障。如雙方當事人對部分賠償項目達成一致意思,交警部門則制作相應的表格,標注雙方無爭議的相關項目及雙方存在爭議的項目,法庭再根據雙方存在爭議的項目做進一步的調解工作。
今年5月8日,無證駕駛者林某在大田縣境內一條省道上撞死兩名中學生,撞傷1人。林某在將傷者送往大田縣醫院後棄車逃逸。次日,林某投案自首。由於林某無實際賠償能力,交警通過調查,尋找到了肇事車的實際車主和肇事車的掛靠單位,但肇事者與實際車主之間還存在著4層轉租關系。
事件發生後,涂勁蛟提前介入了調解工作,和大田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林起棟一起奔波20餘日,不斷地向死者家屬們宣講相關法律知識,告知理賠程序,安撫家屬情緒,並多方聯絡賠償事宜,最終促成事件解決。雙方達成了具有司法效力的協議,肇事車的實際車主蔡某、掛靠單位同意分別先予墊付給每位死者父母合計175000元的賠償金。(記者郭宏鵬實習生范傳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