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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下午,19歲的周波(化名)到廣州白雲區瑤池大街農村信用社ATM機上取款,自己的錢沒取出來,卻『意外收獲』別人的6000元。這6000元,像一個幽靈,緊緊纏繞著他。昨日,周波走進派出所自首,並將錢歸還失主。
意外+ 自己的卡插不進去前日下午5時30分左右,周波出現在三元裡大道易初蓮花店對面的農村信用社瑤臺分社櫃員機前。他想從自己打工積攢下的6000多元裡取出5000元,寄回甘肅老家。待前面一位年輕女性剛取完錢離開後,他走到屏幕前,但自己的卡卻怎麼也插不進去。
周波來自甘肅,家裡窮,從未上過學,『不認識字,但認識屏幕上「取消」和「確認」的字樣』。他沒多想,按下『確認』,在得到屏幕提示可以取款後,他輸入了『3000』。ATM隨後送出一堆紅色大鈔,整整30張,隨即一張取款單打印出來。
周波開始緊張,『有點激動,手不聽大腦使喚』。再回憶起當時的情景,他只記得自己手揣3000元,又按下一個鍵,幾秒後,又一個3000元出現在眼前。手心開始冒汗,大腦一片空白。周波拿著錢,不知道該怎麼辦。這時,系統提示操作超時,ATM機自動退出銀行卡。
周波說,自己拿著銀行卡開始尋找前一位取錢的女生,『長發,穿黃裙子』,但該女生已不知去向。
『太激動了,沒有用自己的卡,就拿到了6000元!』揣著6000元,周波乘公交車到小北附近的面館吃飯。他說,因為過於激動,他從櫃員機拿回的銀行卡怎樣丟掉的都不知道。
不安+ 盯著天花板過了一晚吃完飯,回到新市的宿捨,周波坐立不安。很快,他想到一個『比方』。他試探同屋工友,『如果有人沒有取走銀行卡,裡面還剩100元,我取走了,算偷還是搶?』
室友回答『不知道』,這讓周波更加忐忑。把錢放進口袋裡,鎖好房門,他盯著天花板度過了一晚。周波說他整個晚上都睡不著覺,直到昨日上午10點多纔起床。
昨日下午2時許,小周『沒有吃午飯』就趕到越秀區水蔭路找朋友馬先生訴說。聽完事件後,馬先生又以『打比方』諮詢了110,『110也說不清楚要不要承擔責任。』
兩人大眼瞪小眼,不知道該怎麼辦。
最終,在獲得周波同意後,馬哥走進派出所,將整件事向警察交代清楚。昨晚8時許,周波語氣輕松地告訴記者,他已在警察的見證下,將6000元全部還給失主。
自首+ 『今晚終於可以睡著了』『我真的不是有心的……我報警後警察會不會把我抓起來……我要不要承擔什麼責任?』面對記者,小周多次重復這些話。他說,他很擔心那名女子已報警,警察會通過監控錄像找到他。他再三表示想將錢還給女子,但不知該怎麼還,『我不想像許霆那樣』。
多方考慮後,昨日下午5時,馬先生幫小周報了警。黃花崗派出所建議小周返回農信社瑤臺分社的櫃員機前,再度報警。
『原來她昨晚已經報警了』,昨晚7時許,警察告訴小周,失主已經報警,並幫他聯系了失主。
昨晚8時30分,在三元裡派出所,這筆在小周袋裡逗留了27小時的6000元,回歸到丟卡女子手中。
『警察說不用追究我的責任,』離開派出所時,小周表示,『今晚終於可以睡著了』。
已自首還錢 建議免責 許霆案辯護律師吳義春『這個事情雖然都與許霆一樣是從櫃員機發生的,但很難聯系在一起。』許霆案的辯護律師吳義春說,許霆是利用櫃員機的問題,小周利用女子不知情和遺忘的情況下把錢取出來,符合盜竊的行為特征。
吳義春說,按照犯罪行為,6000元已是大的數目,要承擔刑事責任,要判有期徒刑。不過,女子本身也有過失行為,雖然小周錯了,但既然已通過自首將錢還給女子,事後主動挽回損失,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的話,『建議免責,不要追究他的責任,要懲罰的話頂多就是治安教育一下。』(見習記者徐滔胡念飛南方都市報記者邱永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