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挾持靈武法院3乾警被判處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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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武市法院執行局3名法官去傳喚被執行人到法院執行一起借貸案,不料被對方駕車拉到偏遠地段,還遭到言語威脅。銀川市西夏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這名被執行人拘役4個月,昨日該判決生效。
今年4月24日20時許,靈武市法院執行局乾警白萍、馬斌森、張勁松、孫培龍等人到靈武市『國強手抓』餐廳傳喚徐華(化名)到法院,依法執行羅某某訴徐華民間借貸一案。白萍、張勁松、孫培龍乘坐徐華駕駛的轎車欲回法院。然而,徐華開著車朝相反的方向駛去,法院乾警當即責令其返回法院或停車,不想遭到對方拒絕,徐華還威脅白萍等人不許接聽電話或與外界聯系,否則同歸於盡。白萍等人便給徐華做工作,勸其終止違法行為,但徐華不聽勸解,仍高速駕車挾持3名乾警向陶樂方向駛去。22時許,在被挾持的乾警及法院領導多次做工作的情況下,徐華在臨河輔橋南側路旁停車讓3名乾警下車,後駕車逃離。
法院認為,徐華法制觀念淡薄,以扣押人質、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徐華歸案後自願認罪,可從輕處罰。
作者: 來源:新華網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