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飯店打工被強暴懷孕 其父懺悔未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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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入獄的爸爸失去聯系的509天裡,8歲的趙華和哥哥就是靠著拾荒、要飯活命的。懂事的哥哥帶著妹妹,起早貪黑撿破爛賣錢,兩人用賺來的錢,在一營附近租了一間屋子,月租金30元。
眼前的一切,讓民警掉了淚。
此後,在大慶監獄和有關部門的幫助和呼吁下,趙華和哥哥被一名愛心人士收留。
獲悉這一切,趙峰明的心纔稍稍安定下來。
2007年10月,趙峰明出獄了,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尋找多年不見的一雙兒女。
此時,兒子已被好心人資助上了學,女兒趙華沒有上學,一直呆在好心人家中。
找到兒女不久,趙峰明通過朋友找到了一份工作。為了好好照顧受盡苦難的孩子,趙峰明在東風新村租了一間房子後,立即將已經13歲的趙華接回了家中。考慮到兒子一直被資助,住在小飯桌,家裡狀況又差,趙峰明暫時打消了接回兒子的念頭。
作者:張琳 來源:中新網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