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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們及時為我們外來工橕腰……"近日,江西瑞金籍周某向龍岩市新羅區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員再三道謝。這是福建省龍岩市新羅區在全省率先引入民間調解機制,成功調解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一個案例。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龍岩市中心城市機動車和駕駛員保有量急劇增加。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平均每百戶居民擁有家用轎車17.1輛,居各設區市首位。與此相應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也大幅增加。2008年全市共接出警交通事故16724起,受理各類交通事故7916起。
去年上半年,龍岩交警直屬大隊在調研中了解到,部分交通事故民事賠償雙方沒有走法院訴訟的渠道,而是通過司法機關人民調解員的調解,圓滿解決了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糾紛,而且與訴訟渠道相比,這一途徑程序簡單,省時也省錢。這一思路啟發了交警部門,經過研討,他們決定將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引入交通事故調解。
龍岩交警直屬大隊與新羅區司法局先行先試,2008年7月,在全省率先成立新羅區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
新羅區交通事故調委會公開聘請6名具有一定司法實踐經驗的人民調解員。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無異議的,10日內可向交通事故調委會申請調解。調解員在接到當事方書面調解申請後,5日內組織當事各方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未能達成協議的,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同時,新羅區法院針對疑難案件的調解,建立了快速處理通道,先期介入,必要時以法庭調解名義出具調解書,提高了調解效率和權威性。在此基礎上,今年2月,新羅區法院成立新羅區人民法院駐交警便民法庭,采取就地立案、就地調解、就地送達等方式,快捷銜接交警、交通事故調委會調解的賠償案件,巡回速裁簡易事故賠償案件。
今年7月,謝某駕駛小車在龍岩體育中心路段將外地打工者金某撞傷,謝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受理此案後,調解員及時與受害方取得聯系,了解到金某經濟困難,並擔心自己因為是外來人員在事故處理中可能會受到不公正對待,調解員耐心解疑釋惑,及時打消他的思想顧慮。而後,調解員列出賠償項目和賠償標准,細致做好兩人的解釋說服工作,最後促成肇事方一次性多賠償金某2520元。幾天後,金某特意從莆田老家給調委會帶來一袋當地特產,致謝道:你們一視同仁,辦事公平公正有效率!
新羅區引入民間調解機制後,使得交通事故賠償處理由難變易,不僅大大降低了時間成本和訴訟成本,方便了群眾,同時也減輕了交警部門的壓力。據統計,1年多來,調委會共受理調解案件1068起,成功調解998起,調解成功率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