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發再就業培訓指標撈好處 就業局正副局長領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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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網南昌11月15日電 勞動就業局正副局長不履行國家政策,反而隨意下發再就業培訓指標,為他人利用虛假材料套取巨額培訓專項資金提供方便,並從中非法收取好處費。近日,江西省吉安縣勞動就業局原局長嚴周根和原副局長曾麟德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和4年。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至2008年,嚴周根利用擔任吉安縣勞動就業局局長之便,給天河煤礦、江西機械化工廠等單位,以及張某、肖某等個人,提供再就業培訓指標,這些單位和個人在沒有實際培訓的情況下,利用虛假的部分下崗工人材料,套取上級部門下撥的培訓專項資金300餘萬元。之後,這些單位和個人為感謝嚴周根的幫助,給其送去好處費20餘萬元。
法院另外查明,曾麟德在2006年至2008年擔任吉安縣勞動就業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再就業培訓指標,並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6萬餘元,構成受賄罪;2007年6月,曾麟德授意社會人員戚某,通過編造虛假培訓資料,套取培訓資金1.3萬元,由曾麟德、戚某私分,構成貪污罪。此外,曾麟德在任職期間對虛假培訓不管不聞,造成國家專項培訓資金70多萬元被有關人員騙取,構成玩忽職守罪。
綜上,法院對二人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黃輝 來源:東北網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