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參加傳銷虧本後搶劫殺人獲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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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廣西11月18日訊(記者梁洪通訊員莫文駿) 江西財經大學外國語學院學生甘海源把學費當作投資資金參加傳銷,不僅賺不到一分錢,還血本無歸,最終走向搶劫殺人的死路。11月4日,甘海源被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2006年9月從廣西橫縣考入江西財經大學外國語學院的甘海源於2007年5月參加了傳銷組織,把家裡供給的學費、生活費8000多元都投資進去且全部蝕本。因害怕同學取笑,不敢回學校,又擔心父母知道,也不敢回家要錢,便找到一起參加傳銷組織的兒時伙伴陸永持,共謀快速賺錢之道。經密謀,二人決定搶劫手機變賣賺錢,先後三次在南寧市東葛路民族廣場附近一手機店進行踩點,因人流量大,沒有機會下手。後回到橫縣中美通訊廣場進行踩點。2008年11月18日晚9時,甘、陸兩人攜帶尖刀、透明膠、仿真手槍、螺絲刀等作案工具,按預先確定進入中美通訊店的路線,從橫縣月江賓館三樓樓梯處爬牆到中美通訊店樓頂,被值班人員發現,情急之下,兩人合力將值班人員殺死。後撬開中美通訊店一樓倉庫門,搶走各類手機450多臺,價值20多萬元。
案發後,甘海源聯系了同村的甘英海,向甘英海說了搶劫殺人的事,並向甘英海借了200元錢想向外逃竄,甘英海積極幫助銷贓並協助二人逃往廣東。2008年12月2日,橫縣公安局將三人抓獲並於2009年2月16日移送橫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同年4月30日,橫縣人民檢察院審查後移送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以搶劫罪分別判處甘海源死刑、陸永持無期徒刑,以窩藏罪判處甘英海有期徒刑5年。
作者:梁洪 莫文駿 來源:騰訊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