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職工偽造74萬進賬單一審判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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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商業銀行楊鎮支行職工姚某偽造了一張數額為74.7萬餘元的進賬單,而後申請其他銀行付款。記者昨天獲悉,認定姚某的行為已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順義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6萬元。
40歲的姚某是北京市人。去年12月1日,他在北京農村商業銀行楊鎮支行內制作了一張數額為747800元的進賬單第一聯(回單),交給收款方北京鑫滿興制衣有限公司的一名職工。該進賬單上對應3張支票,金額共計747800元,姚某當日將該進賬單的第二、三聯撕毀。
幾天後,姚某將上述進賬單對應的3張支票在收款人一欄處填寫為北京綠色港漢餐飲有限公司,並拿著支票申請其他付款行付款。因出現問題,付款行僅將一張支票上的款項打到了餐飲公司的賬戶上,另外兩張支票被拒。
去年12月11日,北京鑫滿興制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持姚某給的進賬單到北京農村商業銀行楊鎮支行取款時發現,他們公司賬戶內並未進入上述款項,並被該支行告知此進賬單是偽造。經銀行報案,姚某隨後被抓。
作者: 來源:中新網 編輯:左遠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