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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原市委書記謝明中獄中寫下懺悔錄
南海網11月23日消息28歲擔任正處級領導職務,34歲走上正廳級領導崗位,連續三屆任海南省委委員,主政海南共青團和文昌市委『一把手』……曾是海南省的『明星』乾部的謝明中,可謂人生無礙,順風順水。但或許正應了那句俗語——『福禍相依!』仕途的一帆風順,讓他得意忘形、迷失自我,從『明星乾部』淪為了『人民罪人』……
2008年8月25日,海南省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謝明中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力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近日,南海網記者從有關部門獨家獲悉,謝明中入獄一年多後的最新懺悔錄,他說:『我向組織提一點希望,希望讓我作為反腐倡廉建設的活教材,把我犯罪後的懺悔和感受講給各級領導乾部聽,讓他們以我為戒,從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遠離犯罪……』
仕途太順使我得意忘形——海南省文昌市原市委書記謝明中懺悔錄
面對電網高牆、鐵窗牢房,我深刻剖析走上犯罪道路的教訓,感到我的犯罪具有特殊性、典型性。職務犯罪的結果是相同的,只是數額差異而已。我的犯罪與多數職務犯罪案件的不同點在於,我的成長經歷特殊,較年輕起就擔任比較高的職務,仕途太順使得我得意忘形。
首先成長的順利養成了我獨斷專行的個性。我參加工作後的第六年就走上了處級領導崗位,那年纔28歲,33歲便昇任副廳級領導乾部,不久又擔任正廳級領導,並且是主政海南共青團和文昌市委的『一把手』。仕途的順利使自己甚至把自身的缺點也看成優點,養成了獨斷專橫的個性,全無自知之明,這成為我終身的遺憾。
其次是作風霸道。從很小起,我就固執己見,認為一切都是自己對,不求人,不讓人,一人說了算。擔任文昌市委書記後,更為突出。霸道的工作作風使班子成員對我敬而遠之。久而久之,就成了一言堂,沒有人敢對我提出批評說『不』。兩任市長因為我的霸道,無法溝通和合作,先後離我而去。使自己失去了助手,失去了聽取不同意見的機會,也失去了糾正自己錯誤的機會。一竿子插到底,老子天下第一,飛揚跋扈使我成了孤家寡人,為我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禍根。
第三是張揚自我。這是我一貫的毛病。喜歡表現自己,喜歡貪天下之功為己有。逢會必講話,作指示。對上總是講自己多麼大的功勞,滔滔不絕,生怕領導不知道;對下也愛胡吹自己的所謂『政績』,唾沫星子滿天飛,引起方方面面的反感,逐漸失去了領導和群眾的信任。現在想起來,自我的張揚,對自己百害而無一利。
第四就是以黨代政,權力錯位越位。由於固執的個性,使我工作起來憑性子,忘了自己的角色,在黨委與政府工作中,出現以黨代政的錯位越位,這也為自己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大開綠燈,最終掉進了犯罪的泥潭。
我沒有珍惜好自己的前途,沒有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用好,使權力變成了我犯罪的工具,變成了向別人收受金錢的工具……
1997年,我擔任共青團海南省委書記,成為人們熱議的『新星』;2002年任著名僑鄉文昌的市委書記,更是令很多人羡慕,趨之若鶩。
在任團省委書記時,就有許多社會上的人向我靠攏。到文昌當市委書記後,追隨者更是蜂擁而來。熟悉也好,不熟悉也好,都想與自己攀上關系。在這復雜的條件下,我理應頭腦清醒,可我卻昏昏然,留有空子給別人鑽,與他們稱兄道弟,有了不少所謂的鐵哥們。在他們面前,我不講原則講感情,錢不分你的我的,拿來就要,導致對黨紀國法全然不顧,結果走上了犯罪道路。
平心而論,文昌市委書記的權力是很具誘惑力的。社會各個階層的人各有各的追求,所以『一把手』就成了權力斗爭的中心。而我在這些紛爭中沒有把握住自己。我到文昌工作以後,手中掌握了實權,感覺比以前更受人尊敬了,也有人給我送錢來。一段時間後覺得收了沒人知道,膽子就又大了,可過了一段時間又有些害怕,怕被人知道,擔心被發現。這其實是個很痛苦的過程,很受煎熬。5年多時間,我利用職務之便收了一些領導乾部和老板的錢,現在回想起來十分痛心。
當我的雙手被冰涼的手銬鎖住的時候,我纔知道從此已失去了自由。從這時起,我纔真正體會到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真正含義。這一失足,不僅失去了自由,毀掉了我原本美好的前程,也傷透了親人的心。
突然間與世隔絕,這種痛苦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當時我的腦子一片空白,有時又胡思亂想。想起過去的事,我的心裡陣陣發痛;想起熟悉的人,特別是培養自己、厚愛自己的師長,我萬分自責,感到無地自容。在被審查的日子裡,我無時無刻不在自責,我為什麼不遵守黨紀國法?為什麼沒能把握住自己?為什麼不慎交朋友?為什麼不拒絕不義之財?為什麼不珍惜幸福的家庭?無數個為什麼,都是自己可以把握的,但卻偏偏沒有把握住,怎教人不痛苦、不傷心呢?
鐵窗高牆下,經常想起在農村時童年的艱辛。讀小學時,父親就為我做了一擔小糞筐,一邊放牛一邊撿糞,交給生產隊掙工分。放學回家還要挖樹頭燒炭,摘桉樹葉賣給供銷社換作業本……想起上初中一年級時,姨丈送我一雙舊鞋,那是我第一次穿上鞋子。那種高興呵!在這之前都是打赤腳,寒冷的冬天,雙腳凍開了口子,鮮血直流……
我每當想起愛人對自己、對孩子、對家庭的付出和對自己的期盼,羞愧和陣痛使我肝腸欲斷,撕心裂肺。而我的所作所為對年近90歲的父母和年近80歲的岳母來說更是沈重的打擊,讓老人傷透了心……一想到這些,我就日不思食、夜不入眠。真後悔自己不該利用權力斂取那麼多的不義之財,可惜世間沒有後悔藥!
在此,我向組織提一點希望,讓我作為反腐倡廉建設的活教材,把我犯罪後的懺悔和感受講給各級領導乾部聽,讓他們以我為戒,從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遠離犯罪。背景資料
謝明中,男,1959年12月出生,廣東省化州市人。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歷任海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團委書記、副局長,共青團海南省委書記。2002年10月起任海南文昌市委書記。中共海南省委第三、四、五屆委員會委員。
謝明中任文昌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在工程審批、資金安排以及乾部提拔使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大肆收受或索取賄賂。
2008年4月21日,海南省委常委會決定給予謝明中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年8月25日,海南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謝明中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予以追繳。法院審理查明,謝明中受賄1800餘萬元,另有800餘萬元財產來源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