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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上午,涉酒後駕車肇事的金華婺城區政府辦公室主任施群毅的驗血結果出爐:血液酒精濃度達2.35mg/ml。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血液酒精濃度在0.8mg/ml以上時,就屬醉酒駕車。而施群毅的血液酒精濃度接近醉駕標准的3倍。
當天下午,醉酒駕駛並肇事的施群毅已被行政拘留。
現場交警還原事件經過昨天上午,處理該起事故的金華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交警滕曉接受了記者采訪。據他描述:事發當天警方在20點35分接到報警,他在20點41分趕到事故現場。報警人是被撞的現代車駕駛員姚先生。
皮卡車駕駛員陳某情緒比較激動,他告訴交警,肇事帕薩特車的駕駛員喝了很多酒。滕曉在事故現場附近一家名叫『海王世家』的飯店中,找到了肇事車駕駛員施群毅,將他帶上警車。
滕曉說,當時現場比較混亂,圍觀群眾有近40人。『擠在一起推推搡搡,』滕曉說,『因為肇事的是政府的車,群眾情緒比較激動』。而施群毅幾次想打電話,都被圍觀群眾阻止。
20點56分左右,另外一組交警趕到,將施群毅從出警警車轉移到增援警車。按相關規定,交通事故中,如果司機涉嫌酒後駕駛,必須抽血檢查。於是,施群毅被帶往金華市中醫院。
之後,滕曉繼續勘察事故現場,並詢問當事人。他說:『當時,前面兩輛車停在那裡等紅燈。施群毅駕駛的帕薩特追尾上去,撞了第二輛車而第二輛車又撞上了前面的車。』該路口的監控錄像也證實了當事人的說法。
血檢結果接近醉駕標准3倍從金華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記者了解到:23日上午,施群毅的兩試管各4ml的血液,已被送至金華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進行乙醇定性定量檢驗。昨天,鑒定所出具了一份《物證檢驗報告》,在檢驗意見一欄,寫著『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2.35mg/ml』。
按有關法規,血液酒精濃度在0.8mg/ml以上時,屬於醉酒駕車,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施群毅在肇事後,『磨』了近2小時纔同意抽血,而即便如此,他的血液酒精濃度依然接近醉酒駕車標准的3倍。
婺城區區長助理拒絕采訪昨天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了婺城區政府區長助理邵永華,希望聽聽區政府方面對此事的意見,但邵永華以『我現在很忙,正在開會』為由拒絕。
之後,記者希望他聯系婺城區領導,邵永華說:『大家都很忙。』接著,他掛斷了記者的電話。
金華警方第一時間迅速處理昨天下午,施群毅在《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簽字,他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並繳納了2000元罰款。他的駕駛證也被暫扣六個月。
『一路上,他一直在抽煙。』將施群毅送往拘留所的交警這樣告訴記者。
金華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鄭副大隊長向記者轉述:『施群毅說,他只喝了三四兩酒。』
『天天查、夜夜查,中午查、晚上查,半夜也查,』鄭副大隊長說,現在金華對於酒後駕駛的處罰執行率達到100%。至11月23日,金華市已查處酒後駕駛8001人次,醉酒駕駛753人次,因醉駕吊銷駕駛證7本。其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酒後駕駛被抄送的有13人。金華市的查處人數,在浙江省位列第一。
婺城區紀委正介入此事調查昨天,在本報報道此事之後,包括浙江電臺交通之聲、浙江電視臺、中新社、東方早報等在內的眾多媒體,都跟進了此事。
據省交警部門規定,如查獲的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處罰後,還一律抄送同級紀檢監察部門。據中新社透露,婺城區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陳傑昨天表示,他們目前還沒有收到有關對該起事件的抄告,但是昨天在通過媒體知道了該事後,便立即展開調查,對施群毅違反規定駕駛公車行為,已經進行了黨紀立案處理,至於施群毅當時是否公車私用,目前還在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