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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原本是個漂亮、優雅的女人,最後卻淪為殺夫死囚。
這一切都是因為衝動。因為衝動,她不顧家人反對嫁給他;因為衝動,她又殺死了他。
從婚後無盡的爭吵、暴力,到漫長的15年鐵窗生活;從23歲的青春年華,到50歲的天命之年,她最美好的27年,都在為衝動買單——她說,這就是衝動的懲罰。
『漫長的15年過去了,你們還要我嗎?如果,我看不見打開的家門,我就會流著眼淚從家門前走過,忘了所有美好的過去……雖然我已走出監獄,但我的心沒有飛出高牆……』
21日,南岸區騎龍社區陽光藝術團舞臺,悲淒的《游子吟》音樂中,正在上演一幕叫《回家》的音樂劇。走出高牆時的渴望,走近家門時的忐忑,面對家人時的不安……演員將一個刑釋人員回家的心路歷程演繹得讓人揪心。
音樂聲止,劇已落幕,觀眾還沈浸在劇本帶來的沈重裡。一個身材高挑、挽著漂亮發髻的中年女人走到臺上,她舉止優雅,一開口就驚住臺下觀眾:『剛纔演的,不僅僅是戲,而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我,就是這個故事的主角……』
女人叫劉玫(化名),今年50歲。這幕讓人揪心的音樂劇,她是編劇兼導演。戲外,她自己的故事,更令人唏噓。
因為衝動
一時氣憤戀上他
劉玫出生於主城,17歲就參加工作。上世紀70年代末,成績一向很好的她考進衛校帶薪學習。
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平時很難出門。而已經成年的劉玫,社會交往和需求自然比其他學生多,便經常找每天到校外辦事的校工兼出納李強(化名)幫忙寄信、買東西。一來二去,兩人的交往被傳成『談戀愛』。
不久,校領導在教職工會上批評李強,同時停了他的工作,讓他參加勞動作為處罰。『因為我,讓李強白白受處罰,太冤枉了!』既氣憤又內疚的劉玫跑到校辦公室,當著所有老師和領導掏出工作證:『我們是清白的正常交往,憑啥處理他?退一萬步講,我已經工作了,是成年人,就算是戀愛,也沒違法,有啥錯?』
就這樣,因為一時氣憤,劉玫真的跟大自己3歲的李強談起戀愛。
因為衝動
叛逆之下嫁給他
李強身材不高,老家在農村,讀了小學就下鄉當知青,回城後做了校工。『不論長相、出身、文化水平都跟劉玫有差距』,得知兩人談戀愛,劉玫家人堅決反對。
為了反對劉玫『不般配』的愛情,家人托人介紹了許多男子給劉玫,但她一律拒之千裡。最後,一向疼愛她的姐姐甚至以『斷絕關系』來威脅劉玫。
『那時人年輕,內心很叛逆。』家裡越反對,劉玫越堅決。1982年,3年衛校生活結束,散學典禮剛完,劉玫就找到李強:『快去學校打證明,我們把結婚手續辦了。』
雖然戶口本被家人藏起來,但劉玫憑著兩邊單位的證明,和李強回老家辦理了結婚手續。
回首這段往事,劉玫不禁淚流滿面:『如果不是因為叛逆的衝動,我可能不會有今天。很多人年輕時總以為自己是對的,後來走了彎路纔會明白,父母、家人的話,不聽不行啊。』
因為衝動
不堪暴力殺死他
沒有婚禮,沒有家人的祝福,劉玫就這樣草率地一頭走進婚姻的圍城。
真正跟李強生活在一起,劉玫纔發現,原以為不重要的那些出身、文化等差距,是多麼要命。
為了解決分居兩地的問題,劉玫托關系將丈夫調回自己所在單位。由於李強沒多少文化,只能當駕駛員。駕駛員乾的體力活,加上李強脾氣不太好,在單位沒啥地位。而劉玫是醫生,又是衛生所負責人,人漂亮,又能歌善舞,是單位文娛骨乾,單位同事和領導都非常喜歡她。
日子越久,李強越自卑,慢慢變得古怪起來,常為小事跟劉玫吵架。劉玫母親過生,她給了100元錢,李強也會吵上幾天,理由是自己父親已死,母親過生只給了100元,而劉玫父母健在,每人只能給50元……
最初,劉玫總是讓著李強,生怕他提離婚,因為『我自己堅持要嫁的男人,如果讓別人知道我過得不好,多沒面子』。抓住劉玫的軟肋後,李強變本加厲,稍不如意就對劉玫拳打腳踢。
劉玫總是將苦水往肚裡咽,在外面營造著幸福家庭的假象。一次家庭聚會,李強酒後失言,暴露了劉玫苦心隱瞞的秘密,家人纔知道她這些年的婚姻並不幸福,勸她不要硬橕,實在過不下去就離。
得到家人的理解,劉玫主動提出離婚,沒想到李強一反常態堅決反對:你離了還能找到更好的,我這樣子上哪找去?惱羞成怒的李強舉著菜刀威脅:『敢離婚就殺了你全家!』
之後的日子,劉玫形容自己『是在噩夢中度過』:害怕離婚,李強成天跟她吵鬧,甚至連班也不上了。不管劉玫是在衛生所上班,還是在外面為人體檢,她走到哪,他就跟到哪,一句話不對,就對她施以拳腳;知道劉梅去找派出所、婦聯,李強更是隨時把明晃晃的刀架上她脖子:『你去投訴我呀!等你找的人來時,人都死了……』;知道劉玫愛面子,李強甚至跑到單位廣播裡大喊,『單位領導,你們快回來處理我跟劉玫離婚的事』……
單位領導調解無數次無效後,甚至給保衛科下命令:只要劉玫打電話,必須馬上去,免得出事。劉玫說,自己的面子被李強丟盡了,那段時間,自己每天都生活在極度恐懼中,總擔心一不小心,就會喪生在反復無常的李強手下。
1994年11月15日,因為小事,李強又一次把刀架上劉玫脖子,從早上7點僵持到9點,不讓她出門上班。絕望之下,衝動的劉玫將大量安眠藥放進李強的面條碗中……
衝動代價
她付出整個青春
幾天後,民警通知劉玫到派出所了解情況,從此,劉玫失去自由。
5個月後,因故意殺人罪,劉玫被判處死刑。目睹母親每天遭遇暴力的12歲兒子李明(化名),給負責復核的高院寫了一封信:『求你們救救我媽媽,她不是壞人……小學二年級起,我就知道爸爸經常打她……』之後,單位同事又紛紛為劉玫作證,單位還拿出之前的調解證明。復核之後,劉玫被改為死刑緩期執行。
入獄後,兒子每周都給劉玫寫封信,鼓勵她『為了我,一定要堅強地活下去』,家人也經常帶上吃的、穿的到監獄探望她。家人的鼓勵,讓劉玫覺得,生命已經不僅僅屬於自己。她開始發揮自己的文娛特長,加入四川省女子監獄剛成立的文藝宣傳隊,當起編導和舞蹈老師。
因為表現良好,編排的節目多次獲獎,劉玫先後7次被減刑,上月中旬,她終於結束刑期,走出高牆。再次感受自由,呼吸到新鮮的空氣時,劉玫發現,自己已從豆蔻年華變成滿臉滄桑——整個青春,都為曾經的衝動買了單。
新聞面對面揭人家最痛的傷疤,很殘忍,甚至不知道怎樣開始這樣的采訪。但劉玫痛快地接受了采訪。
記者:我以為你會毫不猶豫拒絕采訪的。
劉玫:開始是想,因為很多人都警告我,不要將這段不光彩的經歷告訴別人。甚至在社區排練節目時,社區的工作人員都刻意沒告訴其他人。
記者:那你為什麼沒那樣做呢?
劉玫:回憶那不堪回首的過去,說不痛肯定是假的。但寫這樣一個劇本,講這樣一段經歷,只是想告訴其他人,衝動真的是魔鬼。希望正在經歷我所經歷過一切的人們,不要再像我一樣,用整個青春來為衝動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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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四招
一項有6000多人參加的媒體公開調查中,38.06%的被調查者承認存在家庭暴力。87.24%的家庭暴力發生在夫妻之間,另外12.76%的個案發生在父母與孩子或者婆媳之間。遭遇家庭暴力時,34.19%的人覺得丟臉,35.81%的人選擇忍受或逃離,只有15.30%的人選擇用法律手段解決。
那麼,怎樣『防暴』呢?
一、一定要重視第一次暴力事件,絕不示弱,讓對方知道你不可以忍受暴力。
二、在緊急情況下,撥打110報警;向朋友、居委會、婦聯等組織尋求幫助。
三、受到嚴重傷害時,一定注意收集證據,如醫院的診斷證明、傷情鑒定、向熟人展示傷處,請他們作證等。
四、如經過努力,對方仍不改暴力惡習,除了離婚,還可以通過收集的證據,要求對方進行損害賠償。嚴重的,甚至可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