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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寧波11月26日電(見習記者沈文劍) 十一月二十五日,經浙江省餘姚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江文衛等二十二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拘禁罪等一案宣判。首犯江文衛獲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十二萬元人民幣,其他涉黑成員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到一年零四個月不等(其中八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五萬到五千元不等。
一九七三年出生的江文衛來自江西省餘乾縣。一九九三年,江文衛因搶劫罪被判刑七年,刑滿釋放後,其來到餘姚。二零零六年初開始,江文衛籠絡一批人,混跡於餘姚市姚北地區,後為擴大勢力,其又糾集江西省餘乾、東鄉籍無業人員為主的另一批人,在姚北區域內,有組織地多次實施聚眾斗毆、搶劫、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秩序。
二零零六年底以來,江文衛為暴斂錢財、擴充經濟實力,采用發工資、提供食宿、入股分紅、開賭場給手下撈好處等手段,組織、指揮和控制其成員從事開設賭場、衝擊其他賭場等活動。據介紹,江文衛通過上述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利益三百餘萬元。所獲得經濟利益由江文衛支配,部分用於購買作案用的車輛、槍支、刀具等武裝組織成員,部分用於組織成員的食宿、工資、消費等,其餘大部分為江文衛佔有。
據了解,為籠絡人心,江文衛還給手下統一安排食宿,按時領取『工資』。因『公』受傷的手下,他會支付醫藥費,並前往照顧;有兄弟『因公入獄』,也可獲為數不少的『補貼』。江文衛還定有『幫規』:所獲槍支統一保管,不得私自使用;幫內兄弟不許吸毒、嫖娼;彼此不許打架斗毆;不許做偷雞摸狗等『倒牌子』之事等,由此,逐漸形成以江文衛為首、組織成員較為穩定、人數較多、骨乾成員基本固定,並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二零零八年,當地警方在對地下賭場查處過程中,逐步獲悉江文衛等人的惡行。今年二月二十八日,江文衛被警方抓獲並刑事拘留,其手下部分骨乾成員也先後被抓。今年四月,江文衛及團伙內部分骨乾成員先後被餘姚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經過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審查,核實其所犯的多項罪行。
十一月二十五日,當地法院對江文衛等人進行宣判。至此,以江文衛為首,骨乾固定,並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的黑社會『江西幫』宣告覆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