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婦難忍家庭暴力 揮斧怒殺親夫被判十三年
|
|
因不堪長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妻子持斧頭怒將丈夫殺死。近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犯故意殺人罪的被告人羅某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現年38歲的被告人羅某系利川市忠路鎮紅沙村農民。羅某之夫瞿某常因家庭瑣事對其進行毆打。2007年10月13日晚,瞿某持斧頭再次對羅某進行毆打,並將其左手掌劃傷,羅某遂起心殺死瞿某。次日凌晨3時許,羅某在臥室內趁瞿某熟睡之機持斧頭砍其頭、頸等部位,致其當場死亡。當月16日晚,羅某將瞿某的屍體掩埋於自家臥室樓板下的泥土內。11月4日凌晨2時許,羅某在其經常乾活的汪營鎮天上坪一民房內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法醫鑒定,瞿某系因枕後部受到利器砍擊致其嚴重顱腦功能障礙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持斧頭殺死瞿某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被害人瞿某置妻子羅某的基本人身權利於不顧,長期因家庭瑣事對羅某進行毆打,致家庭矛盾激化,在該案的案發起因上存在重大過錯,同時考慮到羅某的認罪態度好,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作者:胡安民 向仁纔 來源:中新網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