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離婚要撫養費 公公殺前兒媳未遂又要殺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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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瑣事與兒媳產生矛盾後,天津市一62歲老漢竟痛下殺手,後又遠赴泊頭欲殺老親家。近日,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該老漢有期徒刑12年,並賠償11萬餘元。
萬傑之子萬明與妻子靳芳分居後,其妻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扶養費,法院依法判令萬明每月向靳芳支付扶養費。今年5月,萬明要求將扶養費調整為每月50元,被法院駁回。萬明將此情況告知父親萬傑,其父產生殺死靳芳之念。
今年5月11日8時30分許,萬傑攜帶刀具來到靳芳住處。其用刀具將靳芳面部及軀乾捅傷,又用磚頭砸其頭部,致其昏厥。誤認為靳芳已死,萬傑逃離現場後,又生殺死靳芳之父之念,並乘車來到河北省泊頭市靳芳之父居住的村子。當日,萬傑持榔頭竄至村內,欲殺『親家』但未能得逞。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萬傑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並賠償受害人相關損失11萬餘元。(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作者: 來源:中新網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