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嫌偷錢太慢 改『專業』去搶劫獲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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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男子張某某、陳某某和劉某某本是小偷,但他們嫌行竊來錢慢,於是連續在深夜搶劫『摩的』和出租車司機。日前,晉安區法院以盜竊罪和搶劫罪兩罪並罰,判處張某某等3人重刑。
1991年出生的張某某和1992年出生的陳某某都是永泰人,兩人與21歲的劉某某結識後成為好友。
去年11月30日凌晨,3人伙同數人竄到福清市宏路東坪煤氣公司裡,盜走電腦、音響、編程軟件等價值11萬餘元的物品。得手後,他們將部分贓物轉移到當地一家手機店內銷售,但這些物品雖然值錢卻不好銷贓,幾人實際沒拿到多少錢。
而在此之前的11月17日,3人曾以打的為由將出租車司機張某騙到偏僻處,搶走現金、手機等財物。
兩相比較,他們覺得搶劫比盜竊來錢快,於是開始『專注』於搶劫。去年12月11日至今年1月4日,他們共作案7起,搶劫對象均為『摩的』和出租車司機,搶走數千元財物。1月7日,3人被警方刑拘。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某、陳某某和劉某某構成盜竊罪和搶劫罪,因張某某和陳某某犯罪時未滿18周歲,可予以減輕處罰,張某某在庭審中自願認罪,可予以減輕處罰。因此,法院兩罪並罰判處劉某某20年有期徒刑,並處15.5萬元罰金,剝奪政治權利4年;判處張某某12年有期徒刑,並處5.3萬元罰金;判處陳某某10年有期徒刑,並處3.2萬元罰金。
作者:王威 張中 陳瑩 來源:中新網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