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戀愛7個月花70萬 分手被判獲歸還2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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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金領男與大學女生經人介紹相戀,短短7個月時間,金領男王廉就在女友吳英身上花費70餘萬元。倆人分手後,王廉認為自己感情受騙,告上法庭向女友索要60萬元。經成華法院調解,雙方於昨日達成協議,女大學生吳英退還王廉22萬元。
在一家銀行總行任職的王廉經人介紹,去年國慶時認識了在成都讀大三的漂亮女孩吳英。倆人見面後互有好感,34歲的王廉也以結婚為目的與吳英交往。對於吳英及其家人,王廉相當大方,為吳英買了一輛邁騰汽車,用20萬元為吳英作出國留學存款保證金,再加上現金、信用卡消費的錢、出去旅游花費共有70餘萬元。
王廉在去年大年初一晚上突然收到一封陌生電子郵件。發件人自稱是吳英的男友,說了一些吳英不光彩的事情。經過調查後,他發現郵件裡的許多事情屬實,自己被吳英所蒙騙。今年端午節,王廉從北京來到成都與吳英解除婚約。隨後他要求吳英返還錢財未果,王廉將吳英告上法庭。
成華法院開庭後幾經調解,雙方終於在昨日達成協議,吳英答應返還22萬元給王廉,但7000餘元的訴訟費則由王廉出。
作者:田莉 來源:騰訊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