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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銀行員工馬某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被判拘役6個月
『我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深感悔恨,希望法官能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法庭上,曾為了躲避單位的考試,而兩次編造考場有炸彈的馬某痛哭流涕。昨日,青羊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並當庭宣布馬某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拘役6個月。
謊報炸彈只為拖延考試
上午11時,馬某被帶上了法庭,這位銀行職員已不再光鮮,顯得滿臉滄桑。『我只是想拖延考試時間,不想讓自己下崗。』面對法官的陳述,馬某對自己曾兩次編造考場有炸彈的事實供認不諱。『我在5月份已經考過一次了,如果再考不過就要下崗,我不想失去這份工作。』馬某說,在他工作的16年來,都是兢兢業業,但自從銀行通知考試之後他就一直很緊張,擔心考不過要下崗。10月17日這天他來到成都職業技術學院時,一再想通過什麼方式能夠取消考試,於是他就打110報警稱校內有炸彈。
老父流淚讓他記住教訓
看著法庭上的兒子,年過花甲的馬某父母老淚縱橫。70歲的馬大爺說,馬某是他們的獨生子,但30多歲了還沒有小孩,無形中增加了他的壓力,『這也算是他刻骨銘心的一次教訓吧。』
『他在本單位上班的16年來,為人本分,工作踏實,雖然他的行為對銀行造成了不良影響,但沒有造成經濟損失,希望法官給予從輕處罰……』馬某所在的銀行向法院出了一份說明,希望法官能網開一面。
最後,審判長宣布,馬某因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拘役6個月。
案情回顧
警察來了他打車回家
經調查,10月17日,馬某所在銀行組織會計業務上崗考試,但他並沒有認真看書,對考試是一點把握也沒有,對此,馬某想到了炸彈,謊稱設在書院街某學校的考場有爆炸物品,下午5時許,他利用公用電話亭撥打了110。
很快,特警支隊民警以及警犬等多警種出動,看到警察來到學校,取消考試,馬某感到很高興,便打了一輛出租車就回家。最後警方對校區進行了仔細搜索,但毫無所獲。
11月7日,銀行第二次組織考試,這時馬某如法炮制第一次『報警』手法。警方這次急忙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後,最後依然沒有發現任何爆炸裝置。隨後警方懷疑這兩起案件有關聯,屬於報假警,通過走訪調查,11月9日,警方在沙灣某銀行網點將正在上班的馬某抓獲,馬某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
名詞解釋
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
《刑法》第291條規定,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青法檢 天府早報記者 肖蜀韻 華小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