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幫忙找工作為由強奸女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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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訊 (記者 陸慧 通訊員 韓根南)本市某科技公司的外來職工張昕,以幫溫州來滬女網友尋找工作為名,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日前,他被閘北法院以強奸罪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的判決。
去年夏天,張昕通過網上聊天認識了溫州女青年吳某,經過一段時間的網上接觸,得知吳某有來滬找工作的意思。去年10月6日,張昕去溫州將吳某接到上海,安排其住在本市汶水路宿捨中,與自己同睡一張床。同年10月8日凌晨2時左右,張昕在違背吳某意願的情況下,強行與吳某發生性關系。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昕違背婦女意願,使用暴力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被告人張昕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減輕處罰。
作者: 來源:新聞晚報陸慧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