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男子散布前女友性愛光盤被判賠3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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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4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灣吳姓男子不滿擔任復健師的謝姓女友提出分手,被控將兩人性愛光盤標記為『教學光盤』,放置在前女友所服務的醫院。臺北地院今天判決吳姓男子應賠償新臺幣35萬元。
刑事部分,吳姓男子被控恐嚇、散布猥褻物品等罪嫌,臺北地院已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與謝女原為男女朋友關系,兩人在2008年8月間前往臺北市南京東路的1家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時,吳男以手機拍下整個過程,並制作成性愛光盤。
同年9月間,吳男不滿謝女提出分手,打電話恐嚇指出『我犧牲我自己跟你卯上了!兩個一起死!』,隨後將性愛光盤放置在謝女友人汽車的擋風玻璃上,並將9片光盤放在謝女服務醫院的病患等待室內,上面還注記『醫療教學光盤』、『請取閱免費』等字樣。
判決書表示,吳男見謝女仍然不理他,同年9月底將1片光盤放在謝女住處的信箱裡,並發簡訊恐嚇。謝女不堪騷擾,向警方報案,並附帶求償100萬元。但法院審理後,僅判賠35萬元。全案可上訴。
作者: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