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家中被搜出百發子彈獲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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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派出所領導期間,竟將因公領回未用完的101發子彈帶回家中,一直沒有上交。因犯非法持有彈藥罪,1月4日,沙坪壩區法院一審判處原市公安局禁毒總隊毒品檢測鑒定中心主任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54歲的張某某曾先後擔任原巴縣公安局西彭派出所(後劃歸九龍坡公安分局)副所長、所長。檢察機關指控稱,在西彭派出所擔任領導期間,張某某因組織民警打靶,領取過『64』式手槍子彈。之後,他將部分子彈帶回自己的家中。去年8月8日,市公安局民警在張某某位於渝北區黃金堡城市花園的家中進行搜查時,從二樓主臥室床頭櫃抽屜內查獲『64』式手槍彈101發。經鑒定,這101發槍彈都是制式『64』式7.26毫米手槍彈,結構完好,都能發射。記者王明
作者: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