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稱因信息有誤抓錯人 受害母女要求賠償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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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南昌一月二十日電(段長征鄒文彪)安徽警方發布信息有誤,南昌警方抓錯人。『南昌一對母女錯關看守所八天』一案事發數日後,受害人向安徽宣城警方正式提出五萬元人民幣的賠償。宣城警方表示,警方辦案中抓錯人的現象很正常,受害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討說法。
二十日,江西中矗律師事務所李昌林律師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稱,受當事人委托,由他本人起草的《司法賠償申請書》昨日下午用特快專遞送給宣城警方,將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據李昌林介紹,《申請書》主要兩個方面要求,一是要求宣城警方在南昌電視或報紙等媒體為受害人恢復名義,消除不良影響。二是要求宣城警方賠償受害人人身傷害醫療費、交通費、住續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失五萬元。
宣城警方負責人艾康雨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稱,從最初的調查到列為網上逃犯,再到抓人最後釋放,所做的這一切警方都是嚴格按照程序辦理的。『在王梅母女倆被關進看守所八天一事上,談不上是對還是錯。』艾康雨認為,警方辦案中抓錯人的現象很正常,受害人可通過法律途徑討說法。
據悉,去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受害人王梅母女由南昌西湖區桃花鎮派出所羈押。理由是,她們在安徽宣城涉嫌詐騙,公安部內部網上有她們在逃追捕的信息。隨後,母女倆被警方關押在該市第一看守所,七天後,宣城警方纔將她們押回宣城,在當地看守所又關押一天。
直到一月六日下午三時多,宣城警方表示,經核實,你們母女倆被排除涉嫌詐騙罪,抓錯人了。隨後,警方給了母女兩張當晚七時宣城至南昌的火車票,另給了三百元人民幣路費。一月七日,王梅母女回到南昌,拿到了南昌警方五千元人民幣的補償。
受害人王梅母女表示,至今安徽警方仍未作出任何道歉和解釋。(完)
作者: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