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兒子患重病,家庭經濟拮據,又得不到家人的幫助,在一次與母親爭吵後,38歲的他頓生輕生念頭,抱起自己8歲的兒子撞向行駛中的汽車。市民清晰聽見8歲孩子大聲地哭喊:『爸爸,我不想死!』撞車後,孩子受傷被送往醫院治療,但最終醫治無效死亡。
昨日,38歲的被告人陳智被控犯故意殺人罪,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法庭上,他哭訴:『我是想自己死,不想孩子死,我認罪,我後悔……』
事件還原:家境困窘 他抱兒子撞車尋死
被告人陳智今年38歲,幾年前曾靠開出租車為生。失去這份工作後,他一直沒找到穩定的工作,只是偶爾開車掙一些錢,生活很拮據。
檢方指控,2009年8月8日上午10點過,陳智來到位於成都市天和東街一小區,找他的母親借錢並商量其兒子洋洋(化名)上學借住一事,但並沒有與他的母親達成一致。下午兩點過,在該小區大門口,陳智看見母親正與鄰居說話,認為是在說自己,因此與母親發生爭吵。頓時,8歲兒子長期生病、經濟拮據、家人又不願幫助的種種困難與郁悶湧上陳智心頭,他產生了輕生念頭。
『死了算了。』陳智嘴裡念叨著一把抱起兒子洋洋,向一輛途經此處的灰色邁騰轎車衝了過去。『爸爸,我不想死!』洋洋大聲呼喊,市民都很清晰地聽見。然而,陳智仍然徑直撞向這輛灰色轎車,司機猛踩急剎,但還是撞在了一起。陳智撞上了轎車前擋風玻璃和引擎蓋後倒地,洋洋的頭部撞上了轎車前擋風玻璃,身子順著轎車引擎蓋滾到了地上。
『你想乾什麼!』司機立即下車,將正往小區內走的陳智抓住質問。而此時,洋洋的臉蛋和嘴脣發紫,坐在路邊大口喘著氣。警方接到報案後,將陳智抓獲歸案。後來,洋洋被送往醫院救治,但不幸的是,11天後,洋洋終因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洋洋的死亡原因是被鈍性物體撞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庭上辯稱:一氣之下 抱孩子撞車是自然反應
『我一想起他我就會哭,我寧願自己死了,都不想孩子死。』昨日庭審中,被告人陳智表示認罪,一直說著『很後悔』。
『兒子是我一手拉扯大的。』陳智說,2000年,他和前妻結婚,洋洋一出生就患有嚴重的先天性心髒病。他的前妻不想養,兩人於是離婚。前妻偶爾來看看兒子,但沒支付過一分錢撫養費,兒子都是他一個人在帶。陳智說,由於兒子有嚴重的先天性心髒病,走幾步路就喘個不停,所以,他和兒子形影不離,他到哪兒去都背著他。
庭中,陳智哭著說,這麼多年,為了給孩子治病,他賣了房子,但孩子的病情仍舊很嚴重。到幼兒園上了一天學就被退了回來,幼兒園不敢收他。現在孩子已經8歲,如果再不去上學就沒法上了,於是事發當天他一是向母親借錢,二是向母親提出孩子借住在她那裡方便上學,但卻遭到了母親的拒絕。陳智說,爭吵後,想著他一人拉扯孩子的艱辛,家中無一人幫忙,他氣上心頭,就想到了死。『但當時抱起孩子是自然反應。我並不想他死。』
庭中公訴人出示了他的供述。他在供述中稱,當時想到自己死了兒子沒人照顧,所以拉著孩子一起去撞車。對他的供述,陳智並沒有異議。
司機證言:他將孩子扔向汽車 孩子大叫不想死
『他衝過來時,是把孩子扔向了車。』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證人證言。事發當時的轎車司機說,陳智抱著孩子衝過來,他緊急剎車,但還是撞在了一起。當時他清晰地聽見孩子邊哭邊喊『爸爸我不想死』,但陳智根本沒有理會,徑直衝了過來,而且還將孩子扔向汽車。
對此,陳智極力否認,稱當時沒有將孩子扔向車的舉動,而且,他當時也沒有聽見孩子哭喊。
『虎毒不食子,你應該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庭中,公訴人稱,被告人陳智因自己產生輕生念頭,卻違背被害人洋洋的意志,抱他撞車自殺,導致洋洋死亡,而且,在洋洋表現出強烈的求生欲望時,仍舊抱著他撞車。公訴人認為,被告人陳智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陳智的指定辯護人提出,陳智的行為屬於臨時起意,而且主觀惡性不如其他故意殺人行為嚴重,希望法院考慮。
目前,此案仍在法院進一步審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