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業務員挪用貨款百餘萬 獲刑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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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南陽1月29日電(記者周梅媛通訊員王玉信)日前,河南西峽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挪用資金案件,被告人徐磊挪用公司貨款超百萬,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
徐磊是河南省西寶冶材集團有限公司駐福建省的一名業務員,在2005年3月至2007年9月期間,所收1556370元貨款未及時上交。並利用職務之便,將其中的1120096元,或私自挪用或轉借給他人,超過三個月未還。
法院認為,被告徐磊身為企業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超過三個月未還,已構成挪用資金罪。完(文中人名為化名)
作者: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