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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興隆農墾法院讓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
2016年02月23日 14:53:33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平安龍江網訊 2015年5月1日以來,紅興隆農墾法院開庭審結行政訴訟案件12件,其中行政機關正職負責人出庭應訴2件,副職負責人出庭應訴10件,轄區內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改變了以往老百姓“告官不見官”的現象,增強了行政機關的訴訟意識和應訴能力。

  建立落實出庭應訴機制

  管理局黨委和管理局依據法院建議成立了由29個行政執法部門“一把手”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制定了《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聯動機制》,明確規定了各行政機關的主要領導要主動積極參加行政訴訟的應訴活動,並作為管理局對各行政機關的年終考核目標。

  大力宣傳新法新規

  新行政訴訟法公布後,該院相繼召開了行政機關“一把手”座談會、舉辦了大型《行政訴訟法知識競賽》和送法到行政機關等一系列法律宣傳活動,每一活動都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新規列為重點內容,促進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對新法的理解,提高了出庭應訴的法律意識。

  主動釋明出庭利害關系

  結合新法規定,在最高法院沒有出臺新文書樣式之前,該院就制定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通知書》,把明確告知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和開庭傳票同時送達行政機關負責人,釋明負責人出庭是一項法律義務,及時督促被訴行政機關“一把手”主動出庭應訴利於解決糾紛。

  充分發揮司法建議功能

  為防止濫用法律賦予“行政機關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庭可以委托相關工作人員出庭”的規定,該院要求行政機關不僅要在開庭前出具負責人不能出庭的書面說明,還要在庭後補交出差相關證明等材料,否則將被視為無故不履行出庭義務,將向上級行政機關和當地黨委提出司法建議。

作者:    來源:平安龍江網  編輯: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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