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發離婚案 法官墊付費用『破鏡重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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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4月26日訊(李安林 記者 孫曉銳) 日前,通北林區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案,引發當事人訴請離婚案。基層法官主動墊付部分費用,一家三口“破鏡重圓”。
去年,通北發生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林區法院於2015年12月作出民事判決書,要求被告張某賠償原告李某7106.09元,被告孟某賠償原告李某8706.09元。判決書生效後,被告未主動履行義務,原告於2016年1月向法院申請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了解到孟某無業,患結腸癌進行兩次大手術,負債累累。辦案法官決定執行和解,在共同幫助勸說下,賠償金額從8700餘元讓到5500元。
孟某承諾3天把5500元送到法院。13天過去,孟某連帶在外地上學孩子的生活費,也只湊上3500元。孟某的妻子到法院起訴離婚。通北林區法院了解情況後,啟動救助措施,退回此案全部訴訟費用、免收執行費,辦案法官主動先行墊付不足款項。
隨後,辦案法官陪孟某多次往來於社區和民政局之間,為其開通綠色通道辦理低保,即將離散的三口之家重新團聚。
作者:李安林 孫曉銳 來源:東北網 編輯:周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