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高新法院注重信息化技術破解『送達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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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龍江網訊 “你們高新區法院采取信息科技化措施,使我不得不按時來參加庭審,不然就可能真的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了。”2016年5月9日,一位姓陳的被告來到大慶高新區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參加庭審時,對主審法官賈李強這樣說。
針對實踐中存在為數不少的被告拒絕簽收開庭傳票及其它法律文書,並拒絕到庭參加訴訟的情況,大慶高新區人民法院近日采取多種信息化技術手段鞭策或倒逼當事人按時參加訴訟,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對本市及相鄰地區的當事人,尤其是拒絕簽收法院郵寄送達的被告,該院高度重視信息科技化的運用,並注重推行信息化技術手段進行直接送達。該院規定至少兩人以上進行送達。送達人在送達過程中還要隨時攜帶執法記錄儀進行同步錄音錄相,或利用手機、相機進行拍照,固定送達證據,告知被送達人《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及這種攝像送達方式的效力,並重點釋明拒不到庭可能要承擔的不利法律後果。
據統計,該院近期直接送達的223起案件中,有201起案件的被告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到庭參加了訴訟,從而有效促進案件事實的查明,並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送達難”。
作者:付建國 來源:平安龍江網 編輯: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