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連搶五名女子 哭求法官不要把判決書寄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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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報訊 持刀或使用暴力,楊某在朝陽區雙井地區等繁華地段附近的ATM機搶劫獨自取款女性,一個月連續搶劫5起,共計5000餘元。昨日,楊某被控搶劫罪在朝陽法院受審。庭審中,楊某說自己丟了工作又困又餓,於是想到搶劫,得手後去吃了一頓飯,又找旅館睡了一覺。
21歲的楊某身材瘦小,事發前兩個月從雲南老家來京打工。據指控,楊某於去年11月5日至12月3日期間總共搶劫5起,時間多集中在早上六七點,地點為朝陽區雙花園公交站東側、雙井北裡2號樓底商、雙井世橋國貿公寓南側、海淀區復興路30號以及朝陽區富力中心北側銀行ATM機處,分別持刀或使用暴力強行奪取羅某500元、馮某600元、王某300元和一張銀行儲蓄卡、翟某1000元以及陳某2990元。搶劫中,楊某還造成陳某左腕軟組織挫傷。
現場監控錄像顯示,楊某戴著口罩和帽子,遮蓋嚴實,在被害人取完錢後,突然從其身後躥出,掐住對方脖子並用刀抵著受害人。據悉,陳某報警後,警方根據監控錄像初步認定該案與之前的系列搶劫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人所為,後經大量走訪調查,於去年12月3日在通州馬駒橋一家網吧內將楊某抓獲,當場起獲一把折疊刀及贓款2000餘元。
庭審中,楊某對指控沒有異議,他說自己來京後找了一份工作,但沒多久就沒活兒乾了,又困又餓,身上也沒錢,就想到搶劫。之所以選擇雙井地區作案,是因曾在附近打過零工,對周邊環境比較熟悉。搶來錢後,他去吃了頓飯,後去一家小旅店睡了一覺,平時也沒有固定居所,經常在網吧過夜。
公訴人當庭建議對楊某量刑在11年至13年並處罰金。楊某聽後抹了眼淚,哭著說父母身體不好,請求法官不要把判決書寄到家裡。法院將擇日宣判。
作者:顏斐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