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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國法院、檢察院選調審判工作人員30人; 面向黑龍江省選調文字綜合人員10人、財務人員4人、計算機專業人員3人。 (一)基本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組織觀念強,廉潔自律; 2.具有公務員身份(以公務員登記為准),現行政職級為正科級以下(含正科級); 3.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之後出生);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職位條件 1.審判工作人員: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證;從事審判、檢察工作2年及以上,業務能力較強,工作業績突出。 2.文字綜合人員: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文或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具有2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經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及調研能力。 3.財務人員: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財務(會計)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具有助理會計師資格證書,從事財務工作2年及以上。 4.計算機專業人員: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從事相關工作2年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選調 1.年度考核中曾被評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其他不宜選調的情形。 選調程序 1.報名 每人限報一類職位。 報名時間為2016年7月10日至7月30日,報名須經所在單位同意。 考生登陸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網站(網址:www.hljcourt.gov.cn)下載選調報名表,完整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電子版發送至hljsgjrmfygbc@163.com),同時,將3張1寸免冠近照和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書)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書面材料一同郵寄到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乾部處。(信封注明:公開選調;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27號,郵編150090) 2.資格審查 在筆試前一天,考生根據電話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其它證書原件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審核通過的考生現場發放准考證。 3.筆試 考試應形成有效競爭。總分值100分,采取閉卷的方式。 (1)審判工作人員:內容包括綜合基礎知識、法學理論和審判實務。 (2)文字綜合人員:內容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司法業務基本常識及指定材料的信息綜合和文件起草能力。 (3)財務、計算機人員:內容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知識。 4.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選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未達到該比例,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可適當降低比例)。面試總分值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質。 5.確定考察對象 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並分類排序。按照1:2的比例,由省法院黨組確定考察對象。 6.組織考察 由省法院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7.確定人選 由省法院黨組以總成績為參考,按1:1比例確定擬錄用人選。如選調職位無合適人選,可以出現空缺。 8.體檢 以《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為准,對擬錄用人選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由省法院黨組確定遞補人選。 9.公示及試用期 對擬選調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在省法院試用半年,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 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報名人員填報信息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選調資格。 其他事項 本次選調將電話通知各環節入圍人員。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固定電話和手機號碼,並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電話不通影響選調的,責任自負。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此方案由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451)82392364 紀檢監督電話:(0451)82392797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