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院對『基本解決執行難』亮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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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8月18日,浙江省法院執行工作經驗交流暨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推進會在臺州召開。七家法院介紹了執行工作經驗,切磋執行措施創新,研究執行難點重點問題,對“基本解決執行難”亮大招。
執行難,難就難在被執行人逃避執行、規避執行、拖延執行。騰房就是執行中經常碰到的大難題之一。浙江省臺州市中院副院長陳薇介紹,今年,臺州全市法院針對拒不騰房行為,開展了專項執行行動,綜合運用現場曝光、限制高消費、罰款拘留、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責任等手段,實現了79.91%的騰房率。椒江、黃岩、溫嶺等法院還會同當地供電、供水部門建立了停電停水協助騰房執行的機制,效果明顯。
金蟬脫殼,是一些“老賴”慣用的逃避執行的法子。不過,溫州市永嘉法院已經積累了對付這些“老賴”的經驗。永嘉某閥門有限公司在一起承攬合同糾紛案件中成了被執行人。法院經查詢發現這家閥門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但是這家公司的股東卻在外地開辦了一家生產同類產品的公司。根據公司法等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怠於履行清算義務的行為,違反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法院經過調查後建議申請執行人通過民事訴訟追究股東責任。果不其然,申請執行人起訴後,被執行人的兩名股東主動履行了執行款40萬元,案件就此執行完畢。永嘉法院介紹,從2014年至2016年6月,該院共受理股東損害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案件32件,涉及其中8家公司的23件案件得以執行完畢。
執行難,還難在案多人少。浙江省執行案件收案量大,人均辦案數達200餘件,居全國首位。為此,優化執行辦案的模式也是基本解決執行難要加強的一個重要方面。寧波海曙區法院已經進行了相應的探索。在海曙法院,有一個面積達110餘平方米的執行辦事大廳,集“執行接待、釋明告知、立案查詢、流程公開、投訴信訪”等功能於一體。在這裡,當事人有關執行的一切事項都可以辦理,成了連接執行案件當事人與執行法院、執行人員之間的高效“中轉站”,打通了執行工作最後一米。今年1—7月,海曙法院實現了執行工作零信訪。
“這是一場沒有任何退路的戰斗,唯有以壯士斷腕的勇氣、破釜沈舟的決心、破除萬難的毅力,纔能打贏這場輸不起的硬仗、攻堅仗、決勝仗。”臺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陳薇說,執行要敢於亮狠招。臺州中院的“狠招”集中體現在特殊主體案件的執行上。據介紹,經臺州中院積極爭取,臺州市委組織部對2016年鄉鎮換屆工作明確,在法院有執行案件未履行的,不宜推薦為鄉鎮黨代會代表候選人。與此同時,對一些特殊主體案件實行交叉異地執行和提級執行,以突破阻礙。
此外,對符合破產條件的“僵屍企業”如何執行轉入破產;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如何建立退出機制;申請執行人如何通過自訴程序追究被執行人的拒執責任等等執行創新舉措,溫州市中級法院、臺州黃岩法院、杭州西湖法院分別作了經驗介紹。
作者: 來源:浙江法制報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