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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問題導向堅持改革創新
不斷提高首都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

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首都綜治委主任張延昆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戰略大局和時代發展的高度,對社會治理提出了許多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闡明了一系列帶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問題。在剛剛結束的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突出強調要更加注重聯動融合、開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創新,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進一步深化了對社會治理規律和特點的把握,明確了社會治理創新的方向思路、重點任務,是我們新時期深入推進社會治理創新的科學指南。孟建柱書記的講話深刻分析了社會治理面臨的階段性特征,對創新社會治理、推動社會治理與時俱進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我們工作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總書記2014年視察北京時特別指出,建設和管理好首都,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北京作為首都,貫徹落實總書記關於社會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南昌會議”精神,就是要牢固樹立首都意識、首善標准,進一步轉變理念,勇於擔當、勇於開拓,不斷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體制機制,不斷提高首都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要進一步強化“首都穩、全國穩”意識,始終站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高度來思考謀劃安全穩定工作,以強烈的責任意識、懮患意識、使命意識,確保首都持續安全穩定。要進一步強化總體國家安全觀意識,從政治安全、經濟安全、社會安全、公共安全、生產安全等各個領域加強安全管理,實現首都的整體安全、高度安全。要進一步強化資源整合意識,善於調動運用各方力量、各種要素,不斷深化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要進一步強化全覆蓋、全流程、全員參與管控風險意識,使風險防范深入到各行業、各領域,深入到生產、運輸、儲存、流通、使用等各環節,深入到社會組織、廣大群眾等社會各類主體,形成全方位、無縫隙的安全保障。要進一步強化創新意識,運用創新的思維、創新的辦法破解難題、補齊短板、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治理效能。要進一步強化信息化、智能化意識,通過深度運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技術,推動社會治理實現跨越式發展。具體說,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著力提高對各類傳統與非傳統安全的預測預警預防能力。在公共安全領域,特別是在反恐防暴工作中,堅持把各項安全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之中,推動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責任,加強對地鐵公交、物流寄遞、危爆物品等重點行業的安全管理,探索建立重點目標、重點行業反恐怖防范標准,加快公共安全防范的規范化、體系化建設。在社會矛盾領域,繼續深化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按照“應評盡評”的要求,落實針對疏解非首都功能等重大決策、重大項目的專項評估措施,在重點領域實現全覆蓋,堅持矛盾定期排查、動態排查,對群體性的突出矛盾及時發現化解,解決於萌芽狀態。在經濟領域,針對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頻發的問題,健全完善監測預警系統,建立“冒煙指數”,對互聯網金融領域存在苗頭性問題,及時搜集監測、分析研判,對涉嫌非法集資的公司、項目及時預警。加大防范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力度,充分發揮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平臺作用,建立健全防范、打擊、治理一體運行的機制,全力遏制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高發態勢。
著力提昇社會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動大數據等現代科技手段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不斷提高數據共享、數據分析、數據指引實戰的能力。大力推進公安警務大數據和物聯網建設,力爭2017年底前建成大數據基礎信息資源中心和首都公安雲計算中心。大力推進“雪亮工程”,以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示范區和省級示范點建設為抓手,加快全市高清視頻監控聯網平臺建設,力爭“十三五”期間全市重點公共區域視頻監控覆蓋率達到100%、新建改建高清攝像機比例達到100%、重點公共區域視頻監控聯網率達到100%。依托這些重大基礎工程,進一步完善數據資源整合運用機制,推動各類數據深度共享和發掘,推動數據與打擊犯罪、安全管理、維護穩定、矛盾化解等各項工作緊密結合,切實增強社會治理前瞻性、精確性、高效性。
著力加強社會治理資源整合、聯動融合。圍繞當前社會治理中的突出問題,打破部門、地域、行業、條塊等界限,把各種力量和資源統籌整合起來,用綜合施策的辦法來加強治理。不斷提高聯動能力,針對城鄉結合部的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常態化聯合執法模式,統籌推進違法建設、治安秩序、消防管理、安全生產、違法經營、環境衛生、食藥安全和違法出租等方面的專項整治。不斷健全聯管機制,針對物流寄遞行業安全,調動監管部門、企業、政法部門各方面力量,推進標准化建設、行業清理整治、嚴打物流寄遞領域犯罪,努力構建一個安全有序的行業秩序。針對“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完善聯席會議機制,推動建立管理信息平臺,努力實現有序管理、疏堵結合。不斷完善聯通平臺,推進基層綜治中心建設,形成基層服務、管理、力量整合的統一平臺,力爭2018年底前全面實現規范化運行。
著力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水平。充分發揮各類社會主體的優勢,通過購買服務、孵化培育、項目外包等方式將可以由社會承擔的事務交給企業和社會組織承擔,共同破解社會治理難題,實現社會共治。在矛盾多元化解方面,充分發揮北京市多元調解發展促進會的“樞紐型社會組織”作用,在投資、金融、證券、保險、互聯網、房地產等矛盾多發領域重點培育一批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探索建立行政調解協會並在衛生、住建、工商等部門成立行政調解委員會,推動全市法院立案庭統一設立訴調對接中心,多措並舉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體系,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在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方面,加強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和“日間康復照料站”等精神障礙患者康復體系建設,實現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申領看護補貼全覆蓋。健全社會力量參與集中教育、心理乾預、困難幫扶等社區矯正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其在參與社會事務、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眾、化解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在群防群治方面,壯大旅游、交通、商業、建設、宣傳文化等行業治安志願者隊伍,發揮好“朝陽群眾”“西城大媽”等群防群治隊伍的作用,努力開創專群結合、群防群治新局面。
著力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緊緊抓住綜治領導責任制這個龍頭,通過責任的落實,推動工作的落實。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落實好市委、市政府“兩辦”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定〉的意見》,進一步強化各級黨政領導班子、領導乾部在綜治工作中的領導責任,嚴格綜治責任督導和追究。研究制定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考核辦法與年度考核獎勵辦法,明確考核標准、范圍、程序,對完成綜治任務、成效顯著的單位給予獎勵,切實發揮綜治考核對社會治理工作的促進作用。進一步創新督查工作,綜合使用聯合督查、專業督查、對抗督查、第三方督查等方式方法,提昇督查工作實效,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