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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謊稱能辦駕照騙取錢財領刑罰
2016年11月09日 16:46:46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導致一些人對金錢的欲望越來越大,因此產生了不勞而獲的想法。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大家貪圖小便宜、急於發大財等特點,采取種種手段騙取他人錢財,因此近年來,詐騙類案件數量呈上昇趨勢。

  近日,泰來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案件。被告人吳某以能辦理機動車駕駛證,不用考試保證通過為由,騙取被害人許某及其朋友一萬八千元,騙取被害人張某九千元,共計實施兩起詐騙,騙取贓款兩萬七千元。案發後,被告人吳某主動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對被害人也表達了深深的歉意,悔過不已。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吳某犯詐騙罪,應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吳某系自首,依法從輕處罰,積極賠退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酌情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兩萬七千元。

  法官說法:貪欲是違法犯罪的誘因,人一旦起了貪念,就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做事切勿投機取巧,應腳踏實地,方能通過努力實現目標及價值。誠信經營,合法勞動,方能走上小康路,不要如本案的吳某一樣,一失足成千古恨,給自己和家人都帶來了嚴重的傷害。同時大家也都應該做好防范措施,樹立安全、法治意識,不貪圖小便宜,纔能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張美微)

作者:    來源:平安龍江網  編輯: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