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年網購手機後調包 詐騙淘寶賣家被判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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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高檔手機後,驗收貨物時進行調包,再申請網上退款。近日,大慶高新區人民法院對一起網絡調包騙取錢財案作出一審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汪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汪某是黑龍江大慶人,今年剛過22周歲,高中畢業便待業在家。2015年10月30日下午,汪某為了換一個新手機,在淘寶網上以6600元的價格從商家江某處購買一部苹果手機,並留下了虛假的收貨人姓名和大慶高新區一大廈的收貨地址。
11月1日,順豐快遞員按照上述地址進行派送,並讓汪某現場驗貨。汪某在拆開包裹驗貨過程中,趁快遞員不備,上演一招『狸貓換太子』,用事先准備好的同款破舊手機與包裹內的新手機進行了調換,然後謊稱收到的手機已損壞而拒收包裹。
次日,汪某以拒收之名在淘寶網上申請退款。淘寶網客服介入調查後,依照程序於10日後將6600元的貨款退還給被告人。隨後,淘寶賣家江某向公安機關報案而案發。
案發後,贓物手機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扣押並返還給被害人江某。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汪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懲處。鑒於其系初犯,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具有悔罪表現,且贓物被依法追繳,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不良影響,可適用緩刑。據此,判處被告人汪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作者:付建國 雷蕾 來源:東北網 編輯:齊雪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