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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龍江網訊 2015年以來,勃利縣院立足檢察監督職能,充分整合刑事執行檢察、偵查監督、公訴部門資源,強化內設部門間協調配合,實現檢察監督無縫對接,取得了較好效果。
一是完善機制建設,形成監督合力。為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的職能作用,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刑事執行檢察、偵查監督、公訴部門聯動工作機制,通過加強三部門的信息傳遞和職能對接,在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糾正漏捕、漏訴及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監管情況監督等環節充分發揮監督合力。通過建立推行三部門聯動機制,變各自用力為共同監督,使『兩項監督』線索的來源渠道更加暢通,逐漸形成了檢察機關內部的立體化監督格局,做好冤錯案防控,提高案件辦理質量。
二是加強捕訴銜接,提高監督能力。建立捕訴銜接機制、報捕跟蹤機制,提高了辦案質量和工作效率。針對報捕案件的不同處理結果,設立不同的跟蹤程序,促進偵查監督和公訴環節有效銜接,偵查監督、公訴部門實現溝通協調、資源共享、相互監督,促進公正司法。偵查監督部門將立案監督、追捕情況及時通報公訴部門,由公訴部門審查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情況,及時發現追訴線索。公訴部門在辦理移送起訴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案件時,對其中可能符合立案監督和符合逮捕條件而未報捕的案件,及時反饋偵查監督部門,由偵查監督部門進行審查,從中查找立案監督、追捕線索。偵查監督部門將糾違情況及時向公訴部門備案,公訴部門將移送起訴後糾正情況及時反饋偵查監督部門,共同做好糾正違法的跟蹤監督工作。
三是實現三方聯動,凸顯監督效力。積極探索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聯動機制,將原則性規定轉化為契合實際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的審查重點及合作辦法。由偵查監督部門對捕後案件在刑期檔次、主觀惡性、羈押效果三方面進行分析,對可能出現無羈押必要的案件做好預警,及時跟蹤案件進展。由公訴部門對捕後移送起訴的案件結合量刑建議情況,對嫌疑人是否需要羈押及時進行審查。由監所部門做好嫌疑人羈押期間健康情況、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情況等信息的搜集,對可能出現不適宜羈押的嫌疑人情況進行及時反饋,對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案件根據不同的訴訟程序,及時與偵查監督、公訴部門進行溝通。通過嚴格執行內設部門聯動機制規定,相互監督配合,形成監督合力,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