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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2月21日訊(記者 包海多)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啟動了新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司法改革在哈市法院全面進入了實質運行階段。這是記者從哈爾濱市法院21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
據介紹,經過嚴格的考核考試程序,哈市中級人民法院從全院符合條件的審判人員中擇優選擇任命了191名員額法官,確保了業務水平高、司法經驗豐富、善於辦案的優秀人纔進入員額。
哈爾濱市法院在推進『定案定編、定崗定位』過程中,認真核算了上一年度全院各個業務庭的實際受案情況,准確核定了每個庭和每名員額法官的年度工作任務指標,以此為基礎,將除院級領導和監督評查法官之外的所有員額法官全部調配到各個審判執行一線部門,直接辦理案件。所有進入員額的院級領導,一律按照上級法院的工作要求和分管工作實際,逐人確定了年度辦案指標,督促領導乾部帶頭辦案,辦疑難案、『啃硬骨頭』。並且克服各種困難,在全院范圍內進行了最大限度地人力資源挖潛,為每名一線員額法官配置了一名法官助理,在全省法院系統率先實現了員額法官與法官助理的1:1配置比例。
哈市法院從今年1月1日起,在審判實踐中正式啟動司法責任制。還權於合議庭,強化合議庭職責。明確要求在開庭和評議前,合議庭全體成員均應當交叉閱卷,必要時都應當提交書面閱卷意見。明確要求合議庭在庭審前,庭審後和下判前均應當進行評議。以集體閱卷和三次評議督促合議庭成員共同履職,徹底解決過去存在的合議庭『合而不議』現象。確立風險共擔原則。
哈市法院還實行了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在各個審判領域抽調業務骨乾和資深法官組建成立了6個專業法官會議,由專業法官會議為合議庭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幫助合議庭解決審判執行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統一司法尺度,提高案件質量。
哈市法院組建專職審判監督法官隊伍。在負有監督管理職能的業務部門配置了13名員額法官,專門從事對一線審判部門辦結的案件開展監督評查工作,以專業化的監督隊伍推動審判監督工作規范化。
在啟動司法責任制的同時,哈市法院以信息技術手段為支橕,通過數字化、可視化、全程留痕等方式,對審判執行活動進行了全程的動態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