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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2月22日訊(記者 雷蕾)2月21日,哈爾濱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決定逮捕攜款潛逃19年的原哈爾濱制藥總廠銷售公司業務員張某。

張某被押解回哈爾濱。
1998年1月22日,時年26歲大專學歷的張某利用從事藥廠銷售工作的職務便利,從五家藥店、藥房取回藥廠銷售藥款99萬餘元後攜款潛逃。
案發後,哈爾濱市南崗區檢察院非常重視,迅速抽調精乾警力組成專案組,並與公安機關成立聯合追逃組。在偵查過程中,哈爾濱市院、南崗區院兩級院乾警曾多次前往北京、安徽等地追查張某的行蹤,同時對其親屬、朋友、知情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和調查走訪,采用了技術偵察手段,通過黑龍江省公安廳、公安部下發了通緝令,但均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今年以來,哈爾濱市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追逃工作,哈爾濱市檢察院主管追逃工作的劉傑副檢察長,要求在元旦、春節等關鍵時期,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大對張某的追逃力度。南崗區檢察院按照上級院要求,依靠多年經營的線索,全力以赴開展攻堅,對張某一案進行了大量細致的內查外調工作,認真梳理情報。在走訪和摸排基礎上,利用現代化大數據平臺,加強信息共享,實現信息互通、消息傳遞,形成追逃合力。依靠先進的技術手段和兩級檢察機關反貪乾警的共同努力,在北京警方的密切配合下,2月6日,將攜款潛逃19年的張某在北京抓獲。
2月9日,張某被押解回哈爾濱的當天,檢察官對其進行了訊問,張某對自己涉嫌貪污公款99萬餘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交代,他攜款潛逃後,一路向南,先後去過長春、大連、煙臺、濟南、泰安、三亞等地,由於沒有證件,一直不敢乘坐火車和飛機,都是乘坐長途客車,並且每個地方停留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2005年之後,張某到北京長期居住,打零工謀生,所得贓款已被其揮霍一空。潛逃19年以來,他跟家中沒有任何往來,思念家人卻不敢回家,只身一人在異鄉游蕩,被抓捕後,他積極配合辦案人員工作,真誠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