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鄰居『水火不容』 法官進村解『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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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5月15日訊 去年11月,家住紮龍鎮某村的張某閑來無事,看到鄰居徐某正在用機器脫玉米,張某便主動上前幫忙,手指卷進了正在作業的玉米脫粒機,血流如注。張某被送至醫院,診斷為右拇指撕脫傷、離斷傷。住院期間,徐某為張某支付了所有醫療費,二人就賠償一事達成書面協議。幾個月後,張某認為自己身體本有殘疾,僅得的醫療費不足以補償,遂訴至鐵鋒區法院,要求徐某就伙食補助、護理費等費用繼續賠償。
鐵鋒區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昆接案後,二人各執一詞。張某陳述,是與徐某一起乾活的張某讓其遞一把鐵鍬,在遞鐵鍬的過程中自己受傷的,而徐某稱是張某閑來無事,在現場轉悠時受傷。然而,本案最重要的證人李某一直處於『失聯』狀態。
王昆與法官劉艷共同商議,二人一致認為,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還要確定原告張某的具體傷情及誤工等情況,這就需要對當事人進行司法鑒定。涉案當事人皆為農民,尤其是張某家境一般,進行司法鑒定,當事人將支出一筆鑒定費。最終,兩位法官決定深入原、被告所在的村屯進行調解。4月27日,王昆、劉艷帶著書記員趕到原、被告居住的村子,將調解現場搬到了村委會辦公室。兩名法官用最淺顯的方式、簡單的語言,對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先肯定張某的行為,又從互相包容、互相理解談起,疏導徐某的心結。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一個上午的調解,雙方終於達成調解協議。
作者:戴冰然 徐微 張敏智 來源:東北網 編輯: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