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審批』將走入歷史?新的監管方式竟能做到『放權不放任、有權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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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在貴州省貴陽市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出席會議並講話。郝帆攝
中國長安網7月11日電(記者陳葉軍)『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應用,為創新監管方式提供了有利契機。』在落實司法責任制過程中,怎麼既要確立法官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做到誰辦案誰負責,又要確保放權不放任、有權不任性?
對這個『難題』,孟建柱給出的答案是10個字——與時俱進創新監管方式。
7月10日,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在貴陽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會上提出,要推動監管從微觀的個案審批、文書簽發向宏觀的全院、全員、全過程的案件質量效率監管轉變,推動從整體上提昇司法質量和水平。
『對院庭長來說,實行司法責任制,不是不要監管,而是對監管內容、方法要作改革。』孟建柱表示,創新監管方式,不僅要完善專業法官會議、檢察官聯席會議等機制,充分發揮其在類案建議、專業諮詢、業務交流等方面的作用,促進法官檢察官自我約束、自我管理,還要用好大數據、人工智能的力量。
孟建柱介紹,有的地方建立辦案流程自動監管機制,全方位跟蹤、提示、預警、督促,實現案件全程可追溯、進度可視化;有的開發庭審自動巡查系統,對全省法院庭審實時檢查。『我們要總結這些經驗,善於運用現代科技創新傳統監管方式,變人工監管為智能監管、事後監控為實時監控、粗放監督為精准監督,提高監管科學化、程序化、公開化水平,確保司法公正廉潔。』
作者: 來源:中國長安網 編輯: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