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院學生稱被失控同學刺傷告學校索賠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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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
學校不可能在事先有所察覺
中央美院的代理人稱,事發後公安局和醫院已做出了鑒定結論,學院認為已經結案,因此未再保留錄像。
另外,事件發生距起訴時已經一年,當時的錄像已經被後來的『覆蓋』了。
校方認為,小嵐的病屬於急性發作,學校不可能在事先有所察覺。
中央美院的代理人稱,就連小嵐的母親也表示不知道這個情況。
事件發生後,學校送小霞住院,找同學陪伴,並支付了包括家屬陪住等費用1萬多元。學校已經盡到了責任。
至於處分問題,是因為小霞在事發前曠課達到60多次,校方因此作出記過處分。
另外,小嵐紮人用的刀子是小霞的,屬於公安部門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如果沒有刀子,可能這個事就可以避免。』校方代理人說。
這個事是她自己導演的
在開庭現場,小嵐的母親作為代理人坐在被告席上。『她撒謊,這個事是她自己導演的。』小嵐的母親稱,事發時小霞說小嵐紮完人後她不停地勸說,但是同宿捨的人卻沒有看到。
另外,小嵐的母親稱,小嵐現在已經畢業在家待業,經過治療,病情穩定,還沒有找到工作。
作者: 來源:央視網 編輯:雷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