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貪污公款外逃 當車管員數次拒絕加薪昇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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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生涯『想在南方賺點錢補窟窿』
據張某說,他於1995年便開始到中國書店工作。『那時候工資低,一個月300塊。』從事銷售的張某在外應酬時好講排場,為了增加業務量,他便取出一些公款用來宴請客戶或者自己置辦一些體面的『行頭』。
公款的窟窿越來越大,但張某並不以為然,他說想等到拉到業務後,再把公款的窟窿堵上。但讓他沒想到的是,2000年開始,單位對張某等銷售人員表示,不再負責工資,銷售人員只根據業務量享受提成。
2000年,單位來了新領導,該領導要求結算書款。意識到自己挪用的19萬餘元已無法償還,張某辭了職,並逃往南方。
張某決心南下找朋友做服裝生意,但在2001年,他挪用公款東窗事發,檢察院多次到張某家中找他。
『我想在南方賺點錢補上窟窿。』身在南方的張某得知此事後,懷著不賺到錢不回北京的想法,選擇繼續在外躲避法律制裁。
但服裝生意最終還是虧了,2003年左右,張某回到北京,並找了一份工作。
回京『潛伏』
當上停車管理員
在公主墳一家大廈內當上停車管理員後,張某還是不敢和親人聯系。工作期間,領導非常賞識努力工作的張某,幾次打算給他昇職加薪,都被他以各種理由拒絕了。
對此,張某解釋稱:『我害怕昇職後接觸的人多,暴露了自己的案底。還有就是害怕錢多了管不住自己,收入能維持生活就最好。』
今年3月9日,海淀公安分局翠微派出所核查轄區內從業人員身份時,發現張某系網上在逃人員。被審查期間,張某將自己挪用原單位19萬餘元公款的事情作了交代。
昨天,負責辦理此案的宣武區檢察院檢察官稱:『雖然張某的認罪態度很好,但因為他有逃亡情節,其原來處罰較輕的挪用公款犯罪已經轉化為處罰較重的貪污犯罪行為。他的逃亡得不償失。』
作者: 來源:東北新聞網 編輯:呂濤